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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关于1月11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日启动II级应急响应的报告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1日 点击数: 6134 次有效性:



廊坊市政府于2018年1月11日14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日零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措施,预警解除时间17日24时。请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强化应急管控措施,责成相关部门进行专项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我局将与省重污染天气指挥机构保持联系,密切关注我市的重污染天气变化过程,做好维持或提升(降低)预警级别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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