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4日 点击数: 8546 次有效性:
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冀环土函[2018]248号)及《关于印发<廊坊市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廊环办发[2018]140号)有关法规规定,现对霸州市港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的废旧铅蓄电池(HW31,900-052-31)1000.0吨于2021年12月31日前转移至通辽泰鼎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进行反馈。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10月14日)起5日。
联系人及电话:文海娜 0316-2033166(兼传真)
电子邮箱:lfhbghk@163.com
霸州市港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出 实施计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