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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县旭阳租赁经营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5日 点击数: 6341 次有效性:

被处罚者名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行政处罚下达日期处罚内容执行情况
博兴县旭阳租赁经营部涉嫌生产期间企业料堆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违反了《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二项和《廊坊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中《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2020年7月31日罚款壹万伍仟元整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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