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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双随机结果汇总(2020年11月份)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0年11月30日 点击数: 7099 次有效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的意见》和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廊坊市2020年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廊环办[2020]32号)规定的抽查主体、对象和抽查比例,廊坊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污染源随机抽查工作。

截止到2020年11月份,市生态环境局已组织对三河、大厂、香河、广阳、安次、廊坊开发区、永清、固安、霸州、文安、大城等11个县(市、区)内的86家一般、重点及特殊排污单位开展了随机抽查,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公示-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双随机结果汇总(2020年第4季度).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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