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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次区对8个扬尘管控 最差工地落实严肃处罚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0日

安次区对8个扬尘管控最差工地落实严肃处罚

7月19日,安次区政府主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协调相关部门,明确责任,迅速落实市大气办督办要求,对8个扬尘管控最差工地实施了严肃处罚和启动处罚程序。

 

据了解,7月13日,市大气办通报了6月30日至7月13日市双联办巡查市主城区发现因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工地、使用冒黑烟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工地和渣土车违规带泥上路问题工地。其中,涉及安次区管理的8家问题工地出现处理拖拉扯皮、不够及时和整改不到位问题。针对这一情况,7月18日下午,市大气办组织市建设局、市双联办、安次区相关部门及PM2.5专家组召开专题调度会议,要求安次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行立改,严肃处罚。截止7月19日下午,安次区反馈的对8家污染工地处理结果是:

 

1、7月2日15时57分巡查发现:安次区龙盘路新建工程施工工地内,土方施工无雾炮抑尘等措施,违规使用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严重。施工单位是廊坊市新郡建设有限公司。

 

处理情况:经安次区建设局到现场核查,此工程与龙腾路南延工程实为同一工程,我区建设局拟对施工单位新郡建设有限公司罚款5万元。

 

2、7月4日16时33分巡查发现:安次区北小营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工地内清运渣土无雾炮抑尘等措施。施工单位是廊坊市大家商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处理情况:安次区建设局已启动处罚程序,拟对施工单位是廊坊市大家商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罚3万元。

 

3、7月9日11时15分巡查发现:安次区富康道以北云开路、龙吉路、富甲路、富星道、云海道等修路工程施工工地内,土方施工均无雾炮抑尘等湿法作业。施工单位是廊坊市新郡建设有限公司。

 

处理情况:安次区建设局拟对施工单位新郡建设有限公司罚款5万元。

 

4、7月9日16时47分巡查发现:安次区龙腾路南延工程施工工地内,土方施工无雾炮抑尘等湿法作业。(6月21日以来巡查累计发现该工地存在类似问题4次),施工单位是廊坊市新郡建设有限公司。

 

处理情况:与龙盘路新建工程实为同一工程,我区建设局拟对施工单位新郡建设有限公司罚款5万元。

 

5、7月10日10时21分巡查发现:安次区东冠逸品龙湾项目施工工地内,土方施工无雾炮抑尘等湿法作业,施工单位是浙江东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处理情况:安次区建设局已于6月19日对该项目发现的同样问题罚款5万元,对于7月10日发现的问题,拟对施工单位浙江东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

 

6、6月28日14时48分时巡查发现:安次区新新小镇小区土方施工无雾炮抑尘等措施。施工单位是安次区新新小镇小区。

 

处理情况:小区外道路有5米破损,物业对破损道路进行修缮,安次区建设局和属地杨税务乡对施工现场负责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给以该工程负责人刘广生扣除一个月工资处罚。

 

7、6月27日15时11分时巡查发现:安次区廊坊师范学院东院,拆迁施工无雾炮抑尘等措施,现场扬尘严重,违规使用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严重。施工单位是廊坊师范学院。

 

处理情况:属地安次区光明西道街道办事处接到通报后,立即到施工现场要求停工并监督整改,待整改完成后方可施工,现已全部整改完成,所有裸露地面全面苫盖完毕。

 

8、6月30日15时巡查发现:南龙道与龙腾路交口东200米南廊坊华骏汽贸公司院内拆迁施工,无抑尘措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冒黑烟,大约10000平米建筑垃圾、裸土未苫盖。施工单位是:廊坊华骏汽贸公司。

 

处理情况:属地安次区龙河高新区立即要求停工,并监督整改,通报当天就已整改完成,水泥地面上的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完毕。

 

 

 

秋冬防治霾战果优异  35项作战任务整体推进

我市上半年空气质量同比好于去年

 

日前,记者从市大气办获悉,2018年上半年我市市区达标天数为103天(其中一级天数11天),达标率为58.9%,与去年同期(95天)相比增加了8天;重污染天数为6天,与去年同期(21天)相比减少了15天。

 

PM2.5(54μg/m3)浓度同比下降22.86%,PM10(106μg/m3)浓度同比下降10.17%,SO2(12μg/m3)浓度同比下降33.33%,NO2(44μg/m3)浓度同比下降15.38%,CO(1.8mg/m3)浓度同比下降57.14%,O3(201μg/m3)浓度同比下降8.64%。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06,与去年同期(7.72)相比下降了21.50%。

 

数据就是强有力的证明。这说明今年上半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在燃煤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深度治理、挥发性有机物、车油路治理、城区精细管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执法监管监测监控和科技支撑8个方面的35项具体作战任务整体推进,向市民呈现出一张优于近五年的“成绩单”。

 

据了解,我市制定《廊坊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以来,一直以标本兼治、持续防治、奋力攻坚的姿态,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强力燃煤污染治理。完成 “双代”扫尾工程。积极稳妥推进2018年农村地区气代煤扫尾工程,对6月4日全省清洁取暖工作任务布置会初定的扫尾任务建档立卡,提前做好手续办理、气源保障、材料储备等前期准备各项工作。对2017年电代煤工程招投标、验收及安全运行“回头看”。截至6月底,已完成燃煤锅炉淘汰改造8台139蒸吨。印发《廊坊市2018年散煤强化治理实施方案》,制定了散煤治理的目标任务,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对散煤输入、销售、使用等环节提出了治理要求和工作措施,并在全市开展散煤管控“回头看”工作。

 

巩固“散乱污”整治成果。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和集中大排查行动,截止6月底,已完成整治的有1505家,其中关停取缔类全部完成,整改提升类完成29家。深度落实VOCs 污染治理。深化工业源VOCs治理。制定了《廊坊市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对满足方案要求企业纳入“白名单”,对不能满足方案深度治理要求的企业实施夏秋季错峰生产管控措施。同时加快推进VOCs企业排放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截至6月底,已有3家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备,84家企业安装超标报警传感装置。

 

实施汽修喷漆行业污染专项整治。我市制定了《廊坊市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日常工作专班,建立全市汽修喷漆企业管理台账,对有喷漆、烤漆工艺的汽车维修企业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无证照、无环保手续、无环保治理设施以及处理效率低下、不能达标排放或存在未批先建行为的汽车维修企业依法进行关停或取缔,对喷漆烤漆工艺设备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截至6月底,全市684家汽修企业已完成安装废气收集装置185家。

 

在强力推进扬尘和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方面,我市深入开展扬尘污染整治,实现建筑工地扬尘整治达标率100%。全市123家在建工地,已全部安装PM10在线监测设备。对于城市道路扬尘治理问题,我市严格落实“以克论净”标准,成立了廊坊市主城区环境卫生考核领导小组,制定《城区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质量标准》、《廊坊市主城区洒水、雾炮、湿扫作业管理办法》、《廊坊市主城区环境卫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主城区“环境卫生示范路”挂牌评比实施办法(试行)》等标准规范,有效降低扬尘,市主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3.1%。另外,对市区街头游园绿植进行水车喷洒清洗,裸露地面及未回填好土及时用无纺布苫盖,实现全部无裸露覆盖。采用水车雾炮喷水等措施做到不扬尘、不遗撒、不污染,及时种植乔木25700株、灌木356万株,种植垃圾随种随清,在公路扬尘治理方面,实现机械化清扫,日常作业做到扬尘防控100%。

 

同时,我市还在柴油重卡管控方面、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强化油品监管、严控渣土运输车管理、加强工业企业料场堆场管理、持续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严控秸秆焚烧、严禁祭祀用品焚烧、密集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治理、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强势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等方面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市区严控一个月扬尘污染明显下降

 
 
 

3月份以来,廊坊市区扬尘污染持续严重,经PM2.5专家组专家源解析分析表明,工地扬尘污染是主要污染因素之一。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市大气办、市双联办、市建设局和市三区密切协同,对市区工地污染开展不间断严查行动。

 

据市双联办统计,仅5月19日至6月19日,市双联办就巡查通报各类污染源问题311个,扬尘管控不到位问题207个,占比高达66.56%,其中土方施工无雾炮等湿法作业问题106个、裸土未苫盖问题88个、渣土运输车违规带泥上路问题10个、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冒黑烟问题3个。对此,从6月19日开始,市大气办采用每天曝光“24小时市区扬尘管控最差工地”和每周评选“三无最牛”污染工地办法,对违规工地和管理主体“双问责”,督导相关单位和责任部门担责尽责。6月19日至7月18日,因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使用冒黑烟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渣土车违规带泥上路问题,共被市大气办通报最差施工工地61个,涉及各类施工工程工地50家,并对24个问题工地进行了处罚。其中涉及市建设局管理的问题22个,处罚9个;涉及廊坊开发区管理的问题18个,处罚7个;涉及安次区管理的问题17个,处罚7个;涉及广阳区管理的问题2个;涉及市综合执法局管理的问题2个,处罚1个。在通报问题中,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问题仍为最多,共计58处。经过相关部门的协同管控,多数施工工地已及时对各类问题进行了整改,未出现“三无最牛”污染工地。

 

6月19日至7月18日我市扬尘污染得到改善,PM10平均浓度为70微克每立方米,相比5月19日至6月19日(94微克每立方米)下降了24微克每立方米,环比下降28.13%;从PM10分指数在综合指数中的占比看,6月20日至7月18日,PM10分指数占比20.8%,相比5月19日至6月19日(26.0%)下降了5.2%。

 

从市三区看,在6月20日至7月18日期间,广阳区PM10平均浓度为69微克每立方米,相比5月19日至6月19日(96微克每立方米)下降了27微克每立方米,环比下降28.13%;安次区PM10平均浓度为66微克每立方米,相比5月19日至6月19日(91微克每立方米)下降了25微克每立方米,环比下降27.47%;开发区PM10平均浓度为78微克每立方米,相比5月19日至6月19日(98微克每立方米)下降了20微克每立方米,环比下降22.22%。

 

从市三区PM10分指数在综合指数中的占比看,6月20日至7月18日,广阳区PM10分指数占比20.9%,相比5月19日至6月19日(26.5%)下降了5.7%;安次区PM10分指数占比19.8%,相比5月19日至6月19日(24.7%)下降了4.9%;开发区PM10分指数占比22.4%,相比5月19日至6月19日(26.4%)下降了4.0%。

 

实践证明扬尘管控虽初显成效,但困难不能低估,问题不能回避,各地各部门必须坚持实而又实、细而又细、严而又严的工作要求,持续加力加压,直面问题,严格按照考核问责办法,严管重罚求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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