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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达学习《河北省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监督管理与问责办法》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0日

20221015(星期)上午830,在县政府第一会议室召开固安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河北省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监督管理与问责办法》及我县贯彻落实意见。为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视频会议要求,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压实秸秆垃圾露天禁烧责任,有效防控秸秆露天焚烧污染大气环境,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开展网格监管巡查排查行动。开展不间断网格化人力巡查排查,确保巡查全覆盖。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组织专门力量实施24小时人力巡查盯守,确保“发生即发现、发现即处置”。对每一起露天焚烧违法行为,一经查证属实,依法依规严罚重处,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形成并保持严打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二是建立完善火点快速处置工作制度。各乡镇(园区)要熟练掌握辖区内火点监控的位置,在各村街落实快速处置队伍,对巡查发现及群众举报的火点快速处置扑灭;对上级通过秸秆禁烧系统推送的火点,严格执行2小时内处置反馈规定,力争半小时内处置反馈完成。三是开展隐患排查清源治本行动。全面清理秸秆、垃圾、落叶、工业废料。在全县范围内对露天焚烧隐患开展一次大起底、大排查、大清理,并结合网格监管巡查排查行动持续开展全覆盖、不间断的排查清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清理整治到位。四是开展全民参与集中宣传行动。要紧紧围绕禁止露天焚烧的政策法规、处罚规定、秸秆综合利用等内容,充分运用微信、电视和音频广播及印发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大力度、多层次、高频率进行宣传,讲清讲明秸秆禁烧严管政策及秸秆还田、综合利用的意义,大力营造浓厚的秸秆禁烧氛围,引导群众实施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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