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9日
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各有关部门:
《廊坊市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明察暗访、综合评估阶段督导检查方案》已经市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张杰 杨然 联系电话:2087352
附件:廊坊市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
明察暗访、综合评估阶段督导检查方案
廊坊市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清理
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
(廊坊市环境保护局代章)
2018年7月28日
按照省、市巡视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安排部署,当前已进入明察暗访、综合评估阶段。为确保我市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有效落实,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按照《廊坊市巡视巡察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和《廊坊市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制定本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一、督导时间
从7月30日开始至8月3日。
二、督导检查范围
10个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市直各成员单位。
三、主要督导检查内容
本次督导检查按照“明察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的原则开展,对照我市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建章立制清单,以及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自查自纠阶段专题报告等内容,组织开展全覆盖式明察暗访和交叉检查。督导工作以实地调查、暗访走访等形式为主,通过突击检查、走访群众等方式,对各县(市、区)及市直各成员单位在组织推动、制度落实、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综合评估重点依据自查自纠、明察暗访、交办问题整改落实、群众评价、平时掌握等方面情况进行。
四、主要督导检查方式
(一)明察。以2017年开展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新发现的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交办问题、2017年以来省级环保督察、省大气治理专项督察和执法检查发现交办问题、省专项办交办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深入各县(市、区)及各部门听取各牵头单位党组书记、领导小组组长治霾专项工作汇报,汇报内容包括本地区开展治霾专项“回头看”工作整体情况(组织领导、动员部署、专班设置、下发文件、群众信访受理、各成员单位整体工作推进情况等内容);查阅相关工作资料、清单台账、询问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台账处置等情况;现场督导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暗访。针对群众举报问题线索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经相关部门核查后查否的问题,要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采取走访、座谈和实地调查等方式,逐一调查核实群众举报反映情况;组织暗访工作人员对“回头看”发现报送问题开展专项随机抽查复查,有针对性地现场拍摄有关画面、资料;随机拨打公开举报电话,查看是否畅通等。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和第三方人员,对照问题清单开展抽查,比例不低于20%。
(三)交叉互查。此项工作由市治霾专项办进行安排,组织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负责对各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叉互查,采取“五查”“三看”的方法开展,“五查”:一查主体责任是否真正落实;二查问题整改是否到位;三查部门监管制度机制是否落实;四查追责问责是否真实到位,看是不是真查、真问、真落实;五查监督责任是否真正落实。“三看”:一看存量,有没有漏网的;二看增量,是不是有新发生的;三看整改,是不是见见有着落。交叉检查安排见附件2。
五、督导检查组人员组成
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由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市直相关部门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分组情况详见附件1。
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确立一名联系人,负责与相应督导组联系确定督导时间。
六、有关要求
1、要认真履职。督导组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履行好督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工作实效。督导工作结束后,要写出检查情况报告、列出问题清单,报告中应包括“五查”、“三看”落实情况、自查阶段督导相关县(市、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群众举报查否问题的复查情况、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
2、要加强沟通。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特别要利用好抽查核实这个有力手段,随时掌握工作进展和真实情况。督导组要将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足及意见建议及时反馈被督导单位,促进被督导单位整改落实。
3、要发现问题。敢于发现问题,敢碰硬较真,确保督导不走过场。
4、要严格自律。督导期间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督导组良好形象。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程序推动工作运转。
5、相关保障。督导检查期间,检查车辆由市环保局统一安排。
附件:1、督导检查组分组名单
2、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交叉检查工作安排
附件1:
第一督导组:
组长:王洪焘 市环保局副局长15931626686
组员:满领强 市环保局督察办负责人13832668885
董海涛 市建设局安监站站长 18631679629
王金太 市综合执法局市容科科长 13931635588
张 杰(联络员) 市环保局大气处副处长13932639321
督导范围:对广阳区、安次区、永清县、固安县进行督导。
第二督导组:
组长: 高旭民 市保护局副调研员13932608021
组员:张志远 市工商局市场(合同)规范管理科副科长13931611458
王 涛 市工信局运行监测协调局科员17331628306
吴小龙 市环保局执法支队科长13932660666
刘 炜(联络员) 市环保局大气处处长18632686800
督导范围:对三河县、大厂县、香河县、廊坊开发区进行督导。
第三督导组:
组长:石书昌 市环保局副调研员13833668066
杨全勇 市农业局农业环保站站长13931638000
刘志新 市国土局地环科科长 15932629888
王 军 市环保局执法支队科员 18031638212
杨 然/姜丽敏(联络员) 市环保局大气处科员15133662099/13603160000
督导范围:对大城县、文安县、霸州市进行督导。
附件2:
三河市检查大厂县
大厂县检查香河县
香河县检查三河市
广阳区检查安次区
安次区检查廊坊开发区
廊坊开发区检查广阳区
永清县检查固安县
固安县检查文安县
霸州市检查永清县
文安县检查大城县
大城县检查霸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