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10月03日
廊坊市政府于2017年11月3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II级应急响应,至11月8日零时止。请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强化应急管控期间的各项工作,责成相关部门进行专项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我局将与省重污染天气指挥机构保持联系,密切关注我市的重污染天气变化过程,做好维持或提升(降低)预警级别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