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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修订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7日


 

关于《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修订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对其关于《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修订工作》技术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各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金额:

1、采购金额:人民币25万元   

2、项目名称:关于《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修订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金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即黑名单记录,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

1、请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于2019年01月07至2019年01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工作日内)携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至廊坊市北凤道200号廊坊市环境保护局 307 室现场报名。

2、投标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核验原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3)信用记录截图(盖鲜章)

(4)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人身份证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核验原件);

四.报名时间:2019年01月07日至2019年01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廊坊市北凤道200号廊坊市环境保护局 307  室现场报名。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4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4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八.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廊坊市北凤道200号廊坊市环境保护局五楼第二会议室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官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单 位:廊坊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廊坊市北凤道200号

联系人:朱建军

电 话:15613686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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