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8日
关于我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单位情况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确认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试点的通知》([2020]-259),确认霸州市港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廊坊市绿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廊坊市绿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具备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转运经营资格条件,经营资格有效期截至期限2020年12月31日。收集资格有效期内,收集试点单位要严格落实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的有关规定。经营资格有效期届满前,要按照生态环境部《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的有关规定,向我局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逾期未申请,或者未通过审查许可的,取消集中收集试点单位资格。
廊坊市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试点单位名单
序号 | 公司名称 | 地址 | 经营范围 | 临时许可证编号 | 备注 |
1 | 霸州市港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堂二里镇七街 | 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贮存转运 | 冀危铅收试(临)[2020]0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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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廊坊市绿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廊坊龙河经济开发区天高道66号 | 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贮存转运 | 冀危铅收试(临)[2020]0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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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廊坊市绿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光明东道305-18号 | 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贮存转运 | 冀危铅收试(临)[2020]0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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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