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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城县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公告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1日

关于大城县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公告

 根据大城县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申请材料经我局组织专家现场核查评审并研究,该公司已具备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经营活动条件,现将收集经营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临时许可证编号:廊危收试2023005号

法人代表:郭春艳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现代制造业工业园区,厂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6°37′47.484″,北纬38°47′59.221″

收集危险废物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行业及所属大类

所属小类

具体内容

危险特性

HW03废药物、药品

900-002-03

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不包括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维生素、矿物质类药,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以及《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中所列的毒性中药。

T

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非特定行业)

900-401-06

工业生产中作为清洗剂、萃取剂、溶剂或反应介质使用后废弃的四氯化碳、二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以及在使用前混合的含有一种或多种上述卤化溶剂的混合/调和溶剂

T,I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071-001-08

石油开采和联合站贮存产生的油泥和油脚

TI

251-001-08

清洗矿物油储存、输送设施过程中产生的油/水和烃/水混合物

T

900-199-08

内燃机、汽车、轮船等集中拆解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油泥

T,I

900-200-08

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油泥

T,I

900-201-08

清洗金属零部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煤油、柴油、汽油及其他由石油和煤炼制生产的溶剂油

T,I

900-203-08

使用淬火油进行表面硬化处理产生的废矿物油

T

900-204-08

使用轧制油、冷却剂及酸进行金属轧制产生的废矿物油

T

900-209-08

金属、塑料的定型和物理机械表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石蜡和润滑油

T,I

900-210-08

含油废水处理中隔油、气浮、沉淀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浮油、浮渣和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

T,I

900-213-08

废矿物油再生净化过程中产生的沉淀残渣、过滤残渣、废过滤吸附介质

T,I

900-214-08

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不含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

T,I

900-216-08

使用防锈油进行铸件表面防锈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防锈油

T,I

900-217-08

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

T,I

900-218-08

液压设备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

T,I

900-219-08

冷冻压缩设备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冷冻机油

T,I

900-221-08

废燃料油及燃料油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油泥

T,I

900-249-08

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

T,I

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非特定行业)

900-005-09

水压机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T

900-006-09

使用切削油和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T

900-007-09

其他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T

HW11精(蒸)馏残渣

451-003-11

煤气生产过程中煤气冷凝产生的煤焦油

T

900-013-11

其他化工生产过程(不包括以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加工过程)中精馏、蒸馏和热解工艺产生的高沸点釜底残余物

T

HW12染料、涂料废物

264-011-12

其他油墨、染料、颜料、油漆(不包括水性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残渣、中间体废物

T

264-012-12

其他油墨、染料、颜料、油漆(不包括水性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废吸附剂

T

264-013-12

油漆、油墨生产、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颜料、油墨的有机溶剂废物

T

900-250-12

使用有机溶剂、光漆进行光漆涂布、喷漆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T

900-251-12

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机溶剂进行阻挡层涂敷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T

900-252-12

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机溶剂进行喷漆、上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T,I

900-253-12

使用油墨和有机溶剂进行丝网印刷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T,I

900-255-12

使用各种颜料进行着色过程中产生的废颜料

T,I

900-256-12

使用酸、碱或有机溶剂清洗容器设备过程中剥离下的废油漆、染料、涂料

T,I

900-299-12

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油墨、染料、颜料、油漆

T

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

265-101-13

树脂、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

T,I,C

265-102-13

树脂、合成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生产过程中合成、酯化、缩合等工序产生的废母液

T

265-103-13

树脂(不包括水性聚氨酯乳液、水性丙烯酸乳液、水性聚氨酯丙烯酸复合乳液)、合成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生产过程中精馏、分离、精制等工序产生的釜底残液、废过滤介质和残渣

T

265-104-13

树脂(不包括水性聚氨酯乳液、水性丙烯酸乳液、水性聚氨酯丙烯酸复合乳液)、合成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合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

T

900-014-13

废弃的粘合剂和密封剂

T

900-015-13

湿法冶金、表面处理和制药行业重金属、抗生素提取、分离过程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以及工业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

T

900-016-13

使用酸、碱或有机溶剂清洗容器设备剥离下的树脂状、粘稠杂物

T

900-451-13

废覆铜板、印刷线路板、电路板破碎分选回收金属后产生的废树脂粉

T

HW16感光材料废物

266-009-16

显(定)影剂、正负胶片、像纸、感光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和过期产品

T

266-010-16

显(定)影剂、正负胶片、像纸、感光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渣和废水处理污泥

T

231-001-16

使用显影剂进行胶卷显影,使用定影剂进行胶卷定影,以及使用铁氰化钾、硫代硫酸盐进行影像减薄(漂白)产生的废显(定)影剂、胶片和废像纸

T

231-002-16

使用显影剂进行印刷显影、抗蚀图形显影,以及凸版印刷产生的废显(定)影剂、胶片和废像纸

T

398-001-16

使用显影剂、氢氧化物、偏亚硫酸氢盐、醋酸进行胶卷显影产生的废显(定)影剂、胶片和废像纸

T

900-019-16

其他行业产生的废显(定)影剂、胶片和废像纸

T

HW17表面处理废物

336-051-17

使用氯化锌、氯化铵进行敏化处理产生的废渣和废水处理污泥

T

336-052-17

使用锌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锌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

T

336-053-17

使用镉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镉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

T

336-054-17

使用镍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镍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

T

336-055-17

使用镀镍液进行镀镍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

T

336-060-17

使用铬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黑铬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

T

336-062-17

使用铜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铜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

T

336-063-17

其他电镀工艺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

T

336-064-17

金属或塑料表面酸(碱)洗、除油、除锈、洗涤、磷化、出光、化抛工艺产生的废腐蚀液、废洗涤液、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不包括:铝、镁材(板)表面酸(碱)洗、粗化、硫酸阳极处理、磷酸化学抛光废水处理污泥,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电极箔化学腐蚀、非硼酸系化成液化成废水处理污泥,铝材挤压加工模具碱洗(煲模)废水处理污泥,碳钢酸洗除锈废水处理污泥)

T/C

336-068-17

使用铬化合物进行抗蚀层化学硬化产生的废渣和废水处理污泥

T

336-069-17

使用铬酸镀铬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

T

HW23废物

336-103-23

热镀锌过程中产生的废助镀熔(溶)剂和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

T

HW29含汞废物

900-023-29

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汞荧光灯管及其他废含汞电光源,及废弃含汞电光源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荧光粉、废活性炭和废水处理污泥。

T

HW31含铅废物

 

384-004-31

 

铅蓄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废水处理污泥

 

T

HW36石棉废物

900-030-36

其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石棉废物

T

HW49其他废物

772-006-49

采用物理、化学、物理化学或生物方法处理或处置毒性或感染性危险废物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残渣(液)

T/In

900-039-49

烟气、VOCs 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脱色(不包括有机合成食品添加剂脱色)、除杂、净化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不包括900-405-06772-005-18261-053-29265-002-29384-003-29387-001-29 类废物)

T

900-041-49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

T/In

900-044-49

废弃的镉镍电池、荧光粉和阴极射线管

T

900-045-49

废电路板(包括已拆除或未拆除元器件的废弃电路板),及废电路板拆解过程产生的废弃CPU、显卡、声卡、内存、含电解液的电容器、含金等贵金属的连接件

T

900-046-49

离子交换装置(不包括饮用水、工业纯水和锅炉软化水制备装置)再生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T

900-047-49

生产、研究、开发、教学、环境检测(监测) 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不包含感染性医学实验室及医疗机构化验室)产生的含氰、氟、重金属无机废液及无机废液处理产生的残渣、残液,含矿物油、有机溶剂、甲醛有机废液, 废酸、废碱,具有危险特性的残留样品,以及沾染上述物质的一次性实验用品(不包括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废弃的烧杯、量器、漏斗等实验室用品)、包装物(不包括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试剂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等

T/C/I

900-999-49

被所有者申报废弃的,或未申报废弃但被非法排放、倾倒、利用、处置的,以及有关部门依法收缴或接收且需要销毁的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不含该目录中仅具有“加压气体” 物理危险性的危险化学品)

T/C/I

收集危险废物不得包括:医疗废物、废铅蓄电池、废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反应性危险废物和废弃剧毒化学品,严禁收集省内和省外均无明确利用处置途径的危险废物)

收集地域范围:文安县、大城、霸州市

收集规模:10000/年

试点开展时段:2023年4月11日-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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