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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5日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连日来,全市上下学报告见行动,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落实绿色共享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聚焦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大环境保护督查力度,扎实推进行动有效开展,以必胜的信念、过硬的作风、超常的措施,掀起了联防联动、全民参与、共同治污的秋冬防攻坚战。

面对问题不回避,面对难点不松手。近期,市大气办、市双联办针对督查出的问题,坚持指名道姓交办到县(市、区)责任领导,要求限时整改并抽查整改结果;各县(市、区)政府领导对交办的问题及时回复、及时整改、及时反馈。对反复出现的同类问题,对整治不重视的问题,市大气办都按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及时启动问责,督查问效不滞后,做到主动、创新、较真、务实、坚持。

市大气办加大对秋冬防问题问责力度

自10月1日起,我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役打响后,市大气办不断加大督导问责力度。截至10月20日,我市各地开局有声势、措施有新招、成果有显现。但从市双联办近期督查巡查和环保部、省反馈情况综合分析,存在的一些倾向性问题也不容忽视。最近,市大气办先后就一些倾向性问题约谈了2个县(市)、4个乡镇、1个办事处、2个市直部门;4次用政府督导令方式督促10个县(市、区)限期整改相关问题。

据了解,在秋冬防督查巡查中,四个倾向性问题逐步显现。重点敏感问题反复出现。按上级要求,市县主城区应在2016年10月底前实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零、燃煤清零;按要求今年9月底前“散乱污”企业应全部整治取缔到位。而在市双联办和上级督查巡查中,仍发现有未做到清零的燃煤锅炉和“两断三清”不到位的“散乱污”企业及使用燃煤的工商户、城中村住户。

工作忽冷忽热问题反复出现。我市对工地扬尘管控、渣土运输车管理、各类污染车辆进城管理、各类生物质杂物禁烧管理都有明确规章办法。但在部分地方特别是一些主管部门工作缺乏持续攻坚、持续落实的主动性和韧劲。从各级督查巡查通报的百余个问题看,施工中抑尘始终是弱项,时好时差;渣土运输车、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始终没做好,时强时弱;各类污染车辆进城管控措施始终没稳定落实,时紧时松。特别是县城的工地管理、夜间的车辆管控更显问题严重。

治理不达标企业偷排偷放问题反复出现。在近期市双联办和上级通报的违法排污企业名单中,“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不到位、VOCs治理不达标、燃煤和燃气锅炉超标排放问题就有144个。有的企业特别是有的“散乱污”整改提升企业、VOCs排放企业,在国省市三级通报中都反复出现过,但有的仍在违规生产,甚至违法排放。

乡镇(办事处)村街特别是县直负有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的一些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反复出现。仅近期环保部和省就通报了568个问题,涉及我市11个县(市、区)的7个县直部门。问题涉及工地扬尘管控、“散乱污”整治、燃煤和燃煤锅炉清理不到位。特别是文安县交通局下属搅拌站问题整改不到位被省环保厅点名批评。

综合分析倾向性问题,市双联办认为有四点原因。一是对重点敏感工作底数不清,做得不实。“散乱污”整治、燃煤和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零、各类污染车辆治理管控、工地扬尘管控始终是环保部和省治霾重点敏感工作。但在一些地方始终没有得到真正高度重视。甚至政府盖章保证清零的一些工作,都存在不落实、假落实、欠落实、没落实问题。有的领导偏听偏信一层一层大含水分的情况,实则工作底数根本就不清楚;二是对基层治霾责任压力传导不够,问责不实。秋冬防战役打响前后,各地反复开会部署,表面看很有声势,但对乡镇(办事处)及村街应该承担的任务、应该履行的责任根本没有压实。特别是一些县直承担着重要任务的责任部门工作分工不清不明、配合推诿扯皮、干事忽冷忽热、落实法规不敢较真的问题普遍存在。一些地方对落实治霾责任不力问题不敢较真、不敢碰硬、不敢处理人,是形成一些基层单位和县直部门工作压力不够、干事标准不高的主因;三是对违法违规企业处罚不严,执法不实。从前一时期各地对国省市通报存在的治霾问题处理结果看,不仅存在对相关单位追责不实问题,而且严重存在对违法企业依法追究不够的问题。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对一些污染治理长期不达标、反复被抓偷排偷放企业处理极不严肃,没有做到依法办事、特情特办、立抓立罚、严肃追究。有的甚至对违法违规企业反复迁就,导致一些企业产生可治可不治的侥幸心理;四是对基层组织薄弱环节关注不够,指导不实。从市大气办对5个乡镇(办事处)约谈了解的情况看,多数地方分别存在政府主要领导工作交接不清、政府主要负责人长期不在位、主要领导工作畏难情绪重而导致发生重点工作做不实问题。县(市、区)对这些乡镇(办事处)基层组织存在薄弱环节影响工作落实的情况缺乏预见,没有很好做到因情利导、重点帮助,使一些治霾不力问题长期存在。

接下来,市大气办将进一步要求各县(市、区)领导入脑入心地把秋冬防攻坚战重点工作理清楚、弄明白,指导基层干到位。我市是无煤区,煤要清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要清零,保留的燃煤锅炉要达到国家超低排放限值标准要求;我市是“散乱污”治理试点市,整改提升企业、涉VOCs企业必须先验收达标后开工;我市按国省要求必须严格执行秋冬季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各项措施;我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冬怕煤、烟,夏怕臭氧,四季怕尘。这是全市秋冬防攻坚任务的重中之重,各地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应抓在手上、记在心上,把每一项具体任务完成的标准、时限都要搞得明明白白,并指导基层把活儿派到人头上,对薄弱区域要帮助到家、指导到位、落实到底,不留死角、不留后患、不给问责留空间。

要进一步强化县直部门对治霾主体责任的落实力度。回顾近年我市主城区和全市治霾重点工作不断走向良性落实之路的经验,除“党政同责”、专家引路、持续加力之外,充分发挥好市直部门承上启下的协调联动作用也至关重要。而当前我市县直部门在这方面存在短板,多数地方治霾工作落实不力、指导不力,问题都出在县直部门不够担当、不够尽责、不会指导、不敢较真上。因此,要求各县(市、区)从落实秋冬防重点任务做起,从压实责任、强化问责做起,从乡镇(办事处)治霾工作不力县直部门要承担连带责任做起,把县直部门的治霾责任、治霾压力、工作动力、务实合力挤出来、压出来。凡是被市级督查巡查发现问题多的县直部门,县政府领导直接对其约谈问责;凡是被国省督查巡查发现问题并被通报的,市大气办要直接上手约谈、组织问责。

要进一步向企业亮明政策“底牌”,深度引导企业依法尽到治污责任。从国省市三级督查巡查一个时期发现的企业违规生产、违法排污问题可以看出,之所以有的企业治理不达标还在长期违法生产、之所以有的企业反复出现违法排污但并未得到依法追究,原因就在于企业的背后仍有“纳税大户”的保护伞、外资企业的“迁就人”。有的地方没有把国家的治霾政策要求如实向企业宣传好,对企业的污染行为捂着、盖着、包着。在国家大局面前,在国家治霾政策法规面前,在大是大非面前,各地要强化“四个意识”,要如实向企业宣讲国家相关政策要求,要和企业亮明“底牌”、说实话,要帮助企业早治理、早转型、早升级、早搬迁,要引导企业依法尽到治污责任。

要进一步强化层层督导。目前国家和省督查巡查组正常驻我市,市对县的驻县督查、机动检查、机动巡查也已全面展开,一些县(市、区)也采取了相应举措。但县对乡镇(办事处)、乡镇(办事处)对村街和各地对企业落实秋冬防攻坚战,特别是落实企业“一厂一策”、应急响应驻厂督查检查工作尚未完全落到实处。各县(市、区)政府要在10月30日前全面落实,市驻县各督导组要把此项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秋冬季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

约谈砺尽责 整改见成效

为确保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完成秋冬季攻坚任务,9月7日以来,市大气办双联办先后对廊坊开发区、广阳区万庄镇、安次区杨税务乡、永清县城区街办处、三河市和文安县政府、广阳区南尖塔镇、安次区码头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公开约谈。

9月7日,因共和兴塑胶(廊坊)有限公司多次违规排放问题,被市大气办约谈后,廊坊开发区针对共和兴塑胶(廊坊)有限公司多次违规排放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约谈,并批评教育。同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认真汲取教训,杜绝侥幸心理。各分包单位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在思想上再重视、标准上再提高、力度上再加大,全面排查,尽职尽责,坚决落实停限产或错峰生产规定。党政办公室、纪工委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追责问责零容忍。

10月6日,广阳区万庄镇大小燃煤炉具清理不到位问题尤为突出,属散煤清零工作不到位、不彻底;安次区杨税务乡“散乱污”违法企业回流现象较严重,秸秆焚烧问题也越发突出;永清城区街办处存在商户公然使用燃煤锅炉的恶劣现象,被市大气办约谈。

广阳区万庄镇于10月6日下午被市大气办约谈后,镇党委、政府召开专项会议,对前期被查出的典型问题进行系统梳理,总结经验教训,全力解决疑难问题。根据通报问题查找症结,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按照具体情况将辖区分为五个片区,抽调机关干部50余名,并协调区直部门、公安等共计100余人,全面强化大气污染治理摸排、巡查、清理力度。进一步增派人员,由镇班子成员带队,区直各部门抽调人员、民警、保安和镇政府有关人员210余人,出动10辆突击车辆、8辆运输车辆,对辖区开展不间断巡查、拆除、清理、取缔工作。同时,该镇充分利用条幅、村喇叭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对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行了大力宣传。截至目前,共对38家已取缔但“两断三清”的“散乱污”企业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彻底清理,收缴散煤12吨,清理拆除燃煤锅炉42台,其中小煤炉约35台,小型锅炉7台,拔除烟囱42个,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安次区杨税务乡被约谈后,乡政府立即召开专项部署会议,对下一步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对“散乱污”企业、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零、企业无组织排放、VOCs企业治理、秸秆禁烧等大气治理重点工作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截至目前,7个巡查组每天都对负责村街内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巡查,未发现回流、新增“散乱污”企业,巡查出裸露土地未苫盖、垃圾秸秆焚烧、小煤炉等各类污染问题69个,均已立即整改到位。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

永清县城区街道办事处被市大气办约谈后,立即召开煤炭管控专项工作会议,成立了煤炭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立即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实施散煤、型煤经营户为零;散煤、型煤流入为零;辖区内燃烧煤现象为零“三个为零”目标管理。截至目前,该辖区内未发现散煤、型煤经营户。

10月10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大气办主任贾永清,针对三河市、文安县在省专项督察组第一轮督察和“两节”期间发现移交问题较多问题约谈了三河、文安政府领导后,三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令各地和环保、工信、建设等职能部门对交办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对发现问题数量多、问题严重的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传导压力,三级动员。为进一步严格落实环保部、河北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1+18”方案中各项任务措施,做好环保部、省环保督察保障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做全做细做实各项工作。制定了《三河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思路、分工、标准以及目标任务,并于10月17日召开了市、镇、村三级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动员大会,动员、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使命、强化政治担当,以更加严厉的措施、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严肃的纪律,彻底打赢“蓝天保卫战”。

压实责任,加强督导。为进一步强化责任、细化举措、严格督导,推动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该市于10月4日中秋假日期间制定出台了《三河市市领导分包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10月10日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对“散乱污”企业治理、煤替代等四项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市四大班子成员把全部精力放到分包镇(区、街道),对重点工作逐一进行督导检查,并形成日志,每周五下午统一送交市委主要领导审阅。三河市党政主要领导及各位分包市领导放弃“双节”假期及周末休息时间,深入所分包镇区、街道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并积极协调解决各单位工作中难点问题,及时研究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成效显著。针对发现的个别违法违规生产企业,由公安部门对当事人现场管控、询问;由所在镇和相关执法部门对违规生产企业厂房及设备进行拆除。有力打击了违规生产企业行为,表明了三河市委、市政府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决心。

实事求是,严肃问责。针对此次省督察组发现问题较多的情况,三河市深刻反思,查找不足。问题主要体现在“散乱污”集群企业“两断三清”标准低、不到位;VOCs企业界定、底数不清,排查整改不到位;燃煤锅炉拆除不到位;禁煤、禁烧、禁燃工作管控不力;扬尘管控不到位等五方面。按照相关规定,该市对相关部门履职情况依纪依规进行严肃问责。

被约谈后,文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响应,连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明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立即开展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顶格处置,并按职责分工启动问责程序。同时,要彻查问题根源,认真吸取教训,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组织县大气办、环保局及相关乡镇就反馈问题进行了一一核查,经梳理,123个问题中,属于“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不彻底的问题35个,建筑工地、料堆、料场苫盖不到位的问题29个,占移交问题总量的52%。目前,123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针对通报中反映的“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不彻底、建筑工地、料堆、料场苫盖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对负有相关监管责任的县工信局、建设局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工业料场物料苫盖管理方面存在严重不足的县交通局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同时,县政府对县工信局、建设局、交通局主要负责同志分别进行了约谈。

10月12日,广阳区南尖塔镇和安次区码头镇燃煤锅炉未按要求清零,被市大气办公开约谈。被约谈后,南尖塔镇立即召开大气污染防治紧急调度会,对全镇大气污染防治特别是燃煤取缔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迅速安排人员对排查发现的污染问题进行整改,拆除燃煤锅炉,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要求全镇机关和村街干部,必须从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把大气污染防治当成头等大事、政治任务,要求村街以及网格长、网格员明确人员,对负责区域进行细致摸排,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由班子成员带队,将全镇分成3个片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巡查过程中重点关注大屯、翟各庄等重点部位,确保巡查工作做到勤、细、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巡查中发现的燃煤锅炉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烟囱拆除、锅炉移位。截至目前,共拆除小煤炉及燃煤锅炉60余台。同时对相关人员加强批评教育,鼓励用户自拆。不定期对已拆除锅炉的企业和住户进行抽查,防止问题反弹。截至目前,共清理锅炉和小煤炉200余个,收缴各种散煤18吨。对照环保部检查验收标准对“两断三清”不彻底的企业进行回头看,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确保老问题不反复,新发现问题处理不过夜。

码头镇被约谈后,该镇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各副镇长为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网格化作用,对全镇域内展开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并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开展燃煤锅炉“回头看”排查治理行动,将新发现的一批隐蔽锅炉全部拆除清理到位。同时对秸秆禁烧、散煤“清零”、散乱污企业整治等重点工作,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舆论引导,提高群众意识。截至目前,共巡查出各类污染问题52个,其中采暖炉15个、小煤炉27个、散煤未及时清理5个、秸秆燃烧5个,均已立即整改完毕。

通过约谈,对5个乡(镇、街办处)工作起到了警示作用,工作明显改观。在后期巡查中,未发现同类问题。

11个督导组驻县督导检查开局良好

工作成绩突出的4个督导组受到市领导表扬

 

为全力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市委组织部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由副处级干部带队的11个督导组,自10月10日起进驻各县(市、区)开展督导检查工作,保障我市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落实。

据了解,各组进驻后立即与当地政府(管委会)进行对接,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具体要求,并收集各自工作措施和台账清单;充分发挥“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坚持全员在岗在位,全力落实各项督导任务,特别是重点时段着重对全市工业企业停限产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坚持日报制度。各组本着“一般问题汇总上报,重点问题随时上报”的原则,每天按要求如实上报督导检查情况;各地主要领导、主管领导高度重视,积极与各督导组对接,并安排专人配合督导组工作,保障督查工作有序开展。

按照《廊坊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第一阶段强化督导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各组主要对全市燃煤治理、“散乱污”整治、扬尘管控、露天焚烧及企业错峰生产等情况进行督查。为应对近日来重点时段重污染天气频发的情况,按市领导指示要求,各组重点检查了全市工业企业停限产情况,截至10月22日,共检查各类企业688家,发现问题39个。

三河市督导组共检查企业51家,发现问题6个,其中“散乱污”企业未落实“两断三清”问题4个,燃煤污染问题1个,扬尘污染问题1个。

大厂县督导组共检查企业15家,发现问题1个,为扬尘污染问题。

香河县督导组共检查企业104家,暂未发现问题。

廊坊开发区督导组共检查企业37家,发现问题10个,其中燃煤污染问题1个,扬尘污染问题7个,餐饮油烟问题1个,露天焚烧问题1个。

广阳区督导组共检查企业21家,暂未发现问题。

安次区督导组共检查企业69家,发现问题3个,其中燃煤污染问题2个,企业应停未停问题1个。

永清县督导组共检查企业51家,发现问题3个,均为扬尘污染问题。

固安县督导组共检查企业62家,暂未发现问题。

霸州市督导组共检查企业128家,发现问题9个,其中燃煤污染问题2个,露天焚烧问题2个,扬尘污染问题5个。

文安县督导组共检查企业129家,发现问题7个,其中扬尘污染问题2个,“散乱污”企业未落实“两断三清”问题5个。

大城县督导组共检查企业21家,暂未发现问题。

因工作扎实、发现问题多而受到市政府领导表扬的优秀督导组是廊坊开发区督导组、霸州市督导组、文安县督导组、三河市督导组;良好的督导组是安次区督导组、永清县督导组、大厂县督导组。

整改环保问题无关企业大小

之所以产生中央环保督察“抓小不抓大”的不实舆论,一种情况是信息不对称,公众对环保执法监管与督察的具体情况不了解;还有一种情况是,一些环境违法的中小企业受到处罚后,利益相关者别有用心地传播不实信息,故意混淆视听,用这种消极的方式对抗中央环保督察和监管执法

持续开展的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目前已实现31个省(区、市)全覆盖。各地情况表明,中央环保督察有力推动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切实提高了地方党委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

但当前也有一种舆论认为,环保督察只针对中小企业,而放过大企业。这一种看法,显然是片面的,不符合环保督察总体事实,需要加以澄清。

之所以产生这种“抓小放大”的不实舆论,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信息不对称,公众对环保执法监管与督察的具体情况不了解。大企业往往位于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各类工业集中区,即使不在工业集中区内,与普通群众也有一定距离,环保部门对大企业的监管执法行为群众往往看不见、不知道。而大量的中小企业,特别是与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企业,往往都在居民小区旁、在群众身边,环保部门的执法行为公众更容易看得到。群众往往更相信自己眼睛所看到的,相信“有图有真相”,由此可能产生误解,以为中央环保督察及环保部门“欺软怕硬”“专拣软柿子捏”。

还有一种情况是,一些环境违法的中小企业受到处罚后,利益相关者别有用心地传播不实信息,故意把水搅浑,混淆视听,用这种消极的方式对抗中央环保督察和监管执法。

实际上,各级环保部门在环境管理中,始终坚持把所有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全部纳入监管范围,而且对排污大户还实行重点监管。如将污染源企业分为“国控”和“省控”重点监控企业与一般企业,对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测、数据上传、监督性监测频次、信息公开、排放标准、信用评价及联动惩戒等方面的要求,都大大严于一般企业。在如此监管之下,大企业的环境行为普遍比中小企业规范。

中小企业数量多、分布广,相当一部分位于工业集中区之外,离老百姓近,虽然单个企业污染物排放量不大,但排放扰民较多,群众反映较突出。由于环保部门力量有限,长期处于“小马拉大车”的超负荷状态,对查处或根治中小企业,特别是那些惯于与环保部门“打游击战”的小企业的环境违法现象,常常是有心无力。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各地督察中,受理的信访投诉基本上都是由中小企业引起的。由于针对问题抓整改,给人的感觉便可能是环保督察只抓中小企业不抓大企业。

也有一些地方平时比较重视抓大企业,对存在诸多环境问题的中小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疏于管理。中央环保督察来了,只好运动式地狠抓一阵,猛药去疴。这同样给人一种环保督察只抓中小企业不抓大企业的错觉。

整改环保问题,是偿还以前粗放式管理的欠账,弥补过去没有依法监管的缺课,不能由此得出中央环保督察“抓小不抓大”的结论。在这一过程中,有的地方确实存在着方法简单、粗暴执法、“一刀切”的问题。但不应将这笔账记在中央环保督察头上。

环保部门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就是应当零容忍,无论对大企业还是小企业,都要一视同仁严格依法查处,决不搞“看客下菜”。每一个企业都要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合法排污、守法经营,谁都不要罔顾事实鸣冤叫屈,企图让政府“放一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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