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2日 点击数: 2127 次
被处罚者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处罚内容 | 执行情况 |
香河县质美嘉家具厂 | 未记录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逾期未改正。 | 违反了《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第三项及《廊坊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中《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执行标准第二项之规定。 | 2021年11月29日 | 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 | 已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