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检查发现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0日 点击数: 2465 次
被处罚者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处罚内容 | 执行情况 |
河北华加斯密封材料有限公司 | 涉嫌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即排放污染物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业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及《廊坊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条执行标准第(三)项第1目“属于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 2021.9.27 | 罚款贰拾万圆整 | 已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