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3日 点击数: 2639 次
被处罚者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下达日期 | 处罚内容 | 执行情况 |
廊坊智帆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未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且未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项和《廊坊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 | 2020年9月18日 | 罚款贰万元整 | 已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