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7日 点击数: 11031 次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转发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三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廊坊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现将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转发生态环境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三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冀环环评函【2020】38号),请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并按要求时限上报工作落实情况。
附件:
1、《转发生态环境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三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2、《关于做好“三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