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3日 点击数: 3710 次
为确保我市辐射环境安全,依据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全省辐射装置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特制定我市2018年射线装置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市所有核技术利用单位的射线装置进行全面细致排查,查找核技术利用单位的射线装置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问题,分类建档。需整改的,明确整改时间、监督整改人;因管理出现问题的,及时调整管理制度;对违法行为,要立案、移交、查处;排查中不履职尽责的,要启动问责机制。通过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形成装置清单、整改清单、处罚清单、问责清单四个清单;建立射线装置数据库,确保全市射线装置安全可控。
二、排查任务
1、 开展拉网式排查。各县(市、区)环保分局、廊坊开发区、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局要组织监管力量,对辖区内所有核技术利用单位的射线装置开展全面排查,做到没有遗漏,不留死角。
2、 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对所有核技术利用单位的射线装置要明确监管责任人、现场检查人、监督整改人,将每台射线装置监管责任切实落实到人头。
3、 建立健全台帐。认真填写监督检查表,并进行分类建档;建立四个清单;所有射线装置管理形成电子台帐数据库,根据实际变化情况对数据库台帐进行及时的动态更新。
三、时间安排
我市射线装置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1日起至3月底为各县(市、区)、开发区自查阶段,由各县(市、区)环保分局、廊坊开发区、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局组织力量对辖区的核技术利用单位射线装置进行拉网式排查。
第二阶段:4月至4月底为市督查阶段。市环保局将组建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的射线装置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进行督查。
四、有关要求
1、 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成立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排查工作机制,要制定本辖区的排查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到人及责任人,按要求认真做好此次专项排查行动。
2、 做到“三个一批”。通过排查,达到“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处罚一批”的目的。
3、 立查立改。对检查中存在隐患的射线装置,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射线装置,要立即立案、移交、查处。
4、 强化问责机制。对存在严重问题、屡次督促仍整改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通报排名制度,奖优罚劣,其结果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
5、 总结汇报。4月3日前将检查情况(附件1—9)全部录入国家核技术利用监督系统,并将填写完毕的附件10电子版文件报送至lfhbjfsk@163.com,并将排查工作文字总结,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环保局。
(附件表格请登录邮箱:fushechu@sina.com,密码是:hbtfsc123自行下载)。
附件:1、电子辐射加速器监督检查技术程序
2、非医用X线Ⅱ类射线装置
3、中子发生器使用场所
5、医用质子加速器
6、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
7、医用治疗X射线机
8、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射线装置
9、Ⅲ类非医用射线装置
10、核技术利用单位射线装置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