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3日 点击数: 4480 次
廊坊市环境保护局
拟批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廊坊市环保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2月3日-2016年2月1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16-2012613(兼传真)
通讯地址:廊坊市北凤道200号(065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注: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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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路南段(慧文东街-新源街) | 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固安县城区 | 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