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5年01月15日 点击数: 4225 次
廊环办〔2015〕7号
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廊坊市环境保护局
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核技术利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廊坊开发区环保分局、新兴产业示范区环保局:
为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和从业者的法律法规意识,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核技术利用行业的辐射安全水平,省环保厅转发了《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核技术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省环境保护厅要求,市环保局制定了《廊坊市环境保护局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核技术利用实施方案》。现将此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2015年1月15日
廊坊市环境保护局
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核技术利用
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核安全局和省环保厅关于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为搞好我市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加强核技术利用法律法规宣传,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法人和从业人员的法规意识,确保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特制定廊坊市环境保护局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核技术利用实施方案。
一、宣贯对象
全市所有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单位的法人和核技术利用从业人员。
二、宣贯内容
以核与辐射法规标准为核心,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核技术利用的法律法规和安全防护标准,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法人和从业人员的法规及安全意识,确保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
三、宣贯方式
(一)利用报纸和印制宣传手册等,宣传核技术利用的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及安全防护知识。
(二)组织举办辐射监管人员、核技术利用单位法人及从业人员辐射安全培训班。
(三)积极利用深入涉源单位现场检查的机会,向核技术利用单位宣传核技术利用的法律法规和安全防护知识。
(四)利用廊坊电视台播报市、县环保部门和用源企业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的消息。
(五)利用视频屏幕滚动播报市、县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搞好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市局成立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市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市环保局主管辐射工作的副局长
成员:辐射科、辐射站全体人员
五、计划安排
(一)筹备阶段(2015年1月-2月)
市、县环保局分别制定《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方案》,准备宣传材料,协调落实宣贯方式。
(二)实施阶段(2015年3月-6月)
1、召开全市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对各县(市、区)环保局辐射监管人员进行核技术利用法律法规进行培训,提升环保部门辐射监管人员的核安全文化,强化其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并使之成为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的中坚力量,推动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2、组织举办核技术利用单位法人和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讲解核技术利用的法律法规及安全防护知识,提高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辐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
3、向社会公众和核技术利用单位发放核安全文化及核技术利用法律法规、安全防护、基础知识等宣传材料。
4、组织召开核技术利用重点单位法人座谈会,座谈了解在核技术利用中的诉求和困难。
5、深入核技术利用单位现场检查,宣传核安全文化及核技术利用法律法规、安全防护和基础知识。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依法规范涉源企业的核技术利用行为。
(三)总结阶段(2015年7月-8月)
为考核检查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的成果,市局和各县(市、区)环保局要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一是本次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二是本次专项行动解决的问题;三是为确保核技术利用安全,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
各县(市、区)环保局、廊坊开发区环保分局、新兴产业示范区环保局,要形成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核技术利用总结报告,于2015年7月底前报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