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1日 点击数: 3779 次
廊环办〔2015〕97号
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集中培训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廊坊开发区环保分局:
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家核安全局制定的《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核技术利用实施方案》、河北省环保厅制定的《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工作部署,市环保局制定了《廊坊市环境保护局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核技术利用实施方案》。《方案》对我市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专项行动的宣贯对象、宣贯内容、宣贯方式、组织领导做出了具体规定。省环保厅明确要求,各设区市环保部门组织本辖区核安全文化宣贯集中培训活动,是专项行动必须开展的工作,省环保厅将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导与考核。市环保局研究决定,我市2015年5月完成核安全文化宣贯集中培训工作,现将培训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内容
培训目标:使我市核与辐射从业者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敬畏意识和守法意识,提升我市核与辐射安全水平。培训内容:辐射相关法律法规,辐射典型案例剖析。
二、培训对象、师资
培训对象:一是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辐射监管人员。市环保局辐射科、辐射站全体人员参加,各县级环保部门辐射工作主管局长和辐射机构负责人参加;二是全市辐射工作单位负责人及辐射岗位骨干人员。每个辐射工作单位按要求安排2人参加。培训师资:聘请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专家。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5年5月23日—24日,分两期举办,每期一天。第一期参训人员为市环保局辐射科、辐射站全体人员,大城、文安、霸州(部分)辐射监管人员和辐射工作单位人员;第二期参训人员为霸州(部分)、永清、固安、安次、广阳、开发区、香河、大厂、三河辐射监管人员和辐射工作单位人员。培训地点:广阳区广阳道228号燕青仕博酒店(市政府东侧)。
四、培训费用
包括资料费、专家授课费、参训人员午餐费、会议室租用费等,参训人员每人缴费270元。
五、注意事项
(一)各县(市、区)环保局、廊坊开发区环保分局负责本辖区辐射工作单位参训的组织工作。
(二)由于本次培训时间安排紧凑,全体参训人员务于当日8:50准时到达会场。
(三)为保证培训学习效果,培训活动将组织参训人员会前、会中、会后签到,无故未参加及中途早退者将全市通报。
请各县(市、区)环保局、廊坊开发区环保分局及时通知本辖区辐射工作单位,于5月20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及培训费报送市环保局。
联系电话及传真:2027296;
电子邮箱:Lfhbjfsk@163.com。
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