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4日 点击数: 3841 次
廊环办〔2016〕32号
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及“两会”期间
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廊坊开发区环保分局、廊坊新兴产业示范区环保局:
现将省环保厅《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及“两会”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6〕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落实。春节和“两会”期间,对辖区内使用放射源的辐射工作单位安全状况实行日报告制度,确保放射源不丢失、不被盗、不失控。废旧、闲置放射源及时送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存贮。
联系人:许学忠13903266520 文海娜15931656655
传真电话:0316-2027296
电子邮箱:lfhbjfsk@163.com
附件: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及“两会” 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