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B-lfsthj-bljyta-2019-2216 | 公开责任部门 |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
---|---|---|---|
公开日期 | 2013年05月13日 | 关键词 | |
公开目录 | 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廊环办﹝2013﹞68号
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3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及所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的通知》精神,为做好今年市环保局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环保工作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我局承办件同比上升220%,是市政府确定的承办重点部门。各承办科室要高度重视承办工作,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政府负责、对代表委员负责的精神,务必按时完成办理工作。
二、各承办科室要按规定格式编印答复意见,经主管局长审批后报局办公室,经局领导同意后送市政府提案科审核,经市政府提案科同意后正式答复代表、委员。承办主办件科室于6月底前报送审核,承办会办件的科室于5月31日前答复主办部门。
三、承办工作实行分件负责制,承办科室要明确专人精心办理,全程负责,按规定向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报送书面答复和电子版。同时,积极做好走访代表、委员工作,坚决杜绝委托走访和电话走访。认真填报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和代表(委员)走访卡。
四、在主办件答复函首页右上角注明答复分类。所提问题得到解决和基本解决用“A”表示,所提问题已列入规划、计划正在逐步解决的用“B”表示,所提问题确实无法解决,据实作出解释说明的用“C”表示。
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对建议提案工作的督导协调,各承办科室要积极配合。
附件:
1.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表
2.承办单位行文格式
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3年5月13日
附件1:
人大建议办理任务分解表(主办件)
序号 | 编号 | 标 题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1 | 第8号 | 关于规范环评、质检第三方职能的建议 | 环评科 | |
2 | 第71号 | 关注生态文明建设,增加扩宽PM2.5监测公布平台 | 监测站 | |
3 | 第95号 | 关于设立廊坊市环保义务监督员的建议 | 人事科 | 环监局 |
4 | 第96号 | 关于市区污水厂污染环境亟需治理的建议 | 环监局 |
人大建设办理任务分解表(会办件)
序号 | 编号 | 标 题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1 | 第42号 | 下放园区审批权限,促进园区更好更快发展 | 环评科 |
政协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表(主办件)
序号 | 编号 | 标 题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1 | 第261号 | 治理空气污染,建设绿色环保城市 | 污防科 | |
2 | 第256号 | 关于关注廊坊城市空气污染治理的建议 | 污防科 | |
3 | 第259号 | 关于通过排污权交易实现问题控制的建议 | 总量科 | |
4 | 第260号 | 关于减少和降低雾霾天气的建议 | 污防科 | |
5 | 第253号 |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建议(雾霾天气) | 污防科 | |
6 | 第257号 | 关于提高全市空气质量的建议 | 污防科 | |
7 | 第252号 | 关于加强空气污染治理的建议 | 污防科 | |
8 | 第255号 | 关于实施五项工程,建设绿色生态文明城市的建议 | 生态办 | 污防科 |
9 | 第258号 | 关于开展全市水质调查的建议 | 科技科 | 监测站 |
10 | 第254号 | 关于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改善空气质量的建议 | 污防科 |
政协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表(协办件)
序号 | 编号 | 标 题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1 | 第282号 | 关于积极引导民营企业优化产业结构的建议 | 环评科 | |
2 | 第178号 | 关于废旧物品处理问题的建议 | 污防科 | |
3 | 第33号 | 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的建议 | 总量科 | |
4 | 第235号 | 关于加强农村垃圾处理管理的建议 | 自然科 | |
5 | 第30号 | 关于打造“代碳廊坊”建设生态城市的建议 | 生态办 | |
6 | 第175号 | 关于建立我市民间环保组织的建议 | 宣教中心 | |
7 | 第14号 | 关于打造生态型城市的建议 | 生态办 | |
8 | 第230号 | 关于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的建议 | 自然科 | 生态办 |
9 | 第39号 | 关于加大市区燃煤锅炉并网改造力度的建议 | 污防科 | |
10 | 第228号 | 关于加强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 自然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