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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全面深入推进碳排放核查工作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0日

619日,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阶段工作情况通报会,强化督导落实524日全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碳核查启动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机构和监管部门职责,严把碳排放数据质量,为全国碳市场第三个清缴履约周期做好准备、打好基础。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岳玉军同志参会并讲话。省生态环境厅廊坊碳核查标段项目组负责同志、相关生态环境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及21家非发电(钢铁、建材、造纸等行业)碳排放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省生态环境厅廊坊碳核查标段河北科技大学项目组逐企通报了第二阶段碳核查过程中存在的个性和普遍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现场组织逐条学习新近施行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中关于企业、核查机构、监管部门严格碳排放数据法定义务及责任,从“新《条例》”实施前后变化、新核查指南调整、碳市场扩容增量、国省碳排放监管平台管理要求以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省对市考核内容指标约束等6个方面,就严把碳排放数据质量问题解读宣贯,引导企业切实担负碳排放主体责任,强化碳资产管理,坚定绿色低碳发展信心。

会议指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已于51日落地施行。各相关企业、核查机构和监管部门一定要明确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紧紧围绕全市“走访解促”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大局,行政监管单位突出帮、核查机构入企讲、企业现场学,三方携起手来,按照国省要求完善碳排放机制、严守碳核查数据质量,为下步全国碳市场扩容和履约交易做好准备、打好基础。

会议强调,重点排放单位负责人要吃透国家温室气体排放管控政策法规要求,紧跟国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形势要求,把企业绿色发展的观念和行动统一起来,健全完善企业碳排放内部管理机制,学习应用绿色先进技术,加强企业碳资产管理实践,关注碳关税、碳足迹问题,切实把碳市场这一有效市场机制转化成利企惠企的重要政策工具。 

会议要求,针对碳核查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相关企业要按时限整改,未开展核查的企业要查漏补缺,相关生态环境部门要跟进帮扶、全程督导,务必按时保质保量落实到位。核查机构要严肃核查纪律,对存在问题依法如实开具不符合项,加强与监管科室对接沟通,确保企业认识提高、问题妥善解决、数据质量全面提升。

据悉,此次碳核查工作由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自5月中旬开始至10月底前按照发电、非发电重点行业顺序进行,廊坊市涉及发电、钢铁、建材、造纸、化工等碳排放重点单位27家。目前,核查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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