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分党组 关于中共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第四轮巡察组对永清县分局分党组常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5日
中共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分党组
关于中共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第四轮巡察组对永清县分局分党组常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
通 报
按照省厅和市局巡察工作部署,2022年8月15日至9月5日,中共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第四轮巡察组对照永清县分局“三定方案”,围绕“三个聚焦”,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受理信访、调阅资料、个别谈话、现场核查、列席会议等多种方式,对永清县分局分党组开展了为期22天的常规巡察,共发现三方面15类37项问题。永清县分局分党组坚决贯彻市局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落实
一是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对反馈的问题,做到照单全收、彻查根源整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是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坚持领导带头抓整改,分局局党组成立了以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其他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打下坚实组织基础,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整改过程中,分局局党组先后召开专题办公会,研究整改工作方案,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项查找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每个问题的整改都明确了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分局局党组及全体班子成员坚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和雷厉风行的作风,按照《整改方案》的部署,进一步强化整改措施、细化整改时限、实化整改任务。在推动反馈问题立行立改、立马见效的同时,注重标本兼治,把整改落实和建立制度机制相结合,在针对问题整改、依靠制度的基础上下功夫,形成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再次发生,切实提升整改成果。
二、整改落实成效
对照市局巡察组反馈意见,永清县分局真抓真改,落实落细,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取得整改实效。针对市局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三个方面15类37个问题,目前已有32个问题完成整改(含立行立改),并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予以长期坚持;有5个问题(问题9、问题11、问题12、问题14、问题19)取得阶段性成效,需要持续推进,已经制定相应的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省委、市委党代会和省委、市委历次全会精神还不够扎实”的问题。分局局党组及全体班子成员进一步加强了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传达中层以上干部省委、市委相关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市局党组、县委相关文件要求开展集中学习。利用多种教育形式强化对党忠诚意识。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教育形式,依托讲党课,重温红色记忆,追寻红色足迹,组织党员开展对党忠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对党忠诚意识,激励担当作为。
2.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在落实上级党委党组相关要求上有差距”的问题。严格落实了市局党组、县委宣传部相关要求,明确学习目标,突出研讨重点,创新学习方式,补充完善了2022年度学习计划,制定了2023年度学习计划,精选课题,每月组织开展1次中心组集中学习。每季度开展1次党的创新理论和党性教育集中学习研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要求。
3.针对“对上级政策贯彻学习还存在盲点”的问题。一是坚持加强中央、省、市文件政策学习,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等形式加强学习,交办问题后,集中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市等重要指示精神。二是深入实行国家战略和方针,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污染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批示进一步贯彻到工作中。
4.针对“在落实谈话制度方面还有欠缺”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和执行了党组成员谈心谈话制度,严格对照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坚持将“咬耳朵、扯袖子”作为常态,对相关内容做好记录工作,深入了解全局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不足,二是通过面对面分析原因,提醒干部严以律己,防微杜渐,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5.针对“分局分党组会议和分局局务会议职能作用时有混淆”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规范了局党组会和局务会制度。局主要领导在每次局务会都要听取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关于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并进行点评分析、预警提醒,明确提出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和贯彻落实举措。
6.针对“近三年在市局组织的考核中名次靠后”的问题。永清县分局安排专人对移动执法数据上传情况进行盯办,按照部、省、市的要求,持续加强移动执法系统的应用,做到实时传输现场执法数据的同时,不断提升上传数据的质量,加强执法数据的分析,提高执法效能,2022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236人次,检查企业353家次,检查发现环境问题132个,并完成了执法案件配套办法的录入。2022年度,综合考核永清县位次第8名。其中,第一季度综合考核永清县位次第9名;第二季度综合考核永清县位次第8名;第三季度综合考核永清县位次第7名;第四季度综合考核永清县位次第9名。
7.针对“2022年永清县分表计电报警数量突出”的问题。一是安排24小时值守人员对县级平台的异常报警企业进行实时查看,委托三方公司对县级平台web端进行报警逻辑和报警提示音的功能优化,发现异常企业时,第一时间通知各中队长和企业进行督促整改,避免省厅平台产生异常数据,严防死守。二是三方公司运维人员针对企业整改线路导致数据传输不规范的202家企业,进行现场调整,现场沟通解决方案;针对企业操作不规范问题的,现场培训、现场指导企业规范操作方式方法。三是提高企业对分表计电平台的操作使用规范,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误报警。组织三方运维公司对辖区内企业进行腾讯会议在线培训2场,2022年下半年永清县分表计电月度报警企业已有上半年的月均20家异常企业,下降至月均个位数。
8.针对“生态环境网络舆情问题数量较多”的问题。一是加强对环境敏感区域的风险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生态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防范环境风险。二是把控风险点位,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永清县分局以工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工业园区突发水环境事件风险隐患、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防范、重点环保设施项目、农村黑臭水体污染风险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重点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生态环境安全,消除全县环境风险问题隐患。
9.针对“日常随机监管发现问题质量不高”的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需要持续推进)。永清县分局进一步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持续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按照随机原则制定抽查计划。2022年,共对439家排污单位进行了“双随机”抽查,共发现问题44个,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责令改正,提出整改要求,并按程序报告并作出处理,将检查结果进行了公示。全力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扎实推进日常环境执法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有效提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实战水平。
10.针对“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少”的问题。一是永清县分局为确保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召开风险隐患排查专题会议。二是制定《永清县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开展了涉危废企业专项排查行动,检查涉危废企业79家次。三是开展了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共涉及30家重点排污单位,已检查完成30家;四是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实现“散乱污”企业整治动态清零。
11.针对“开展“一次清·大帮扶”发现问题数量比较低”的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需要持续推进)。永清县分局进一步严格落实市局指示要求,全面开展企业生态环境问题“一次清·大帮扶”工作,通过帮扶检查行动,彻底解决辖区内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隐患,减少我县环境问题发生率,深入分析同类企业或同一区域存在的共性问题及个性问题,实施精准帮扶,实现污染防治水平高标准发展。2022年累计帮扶企业538家,已完成100%,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46人次,累计发现问题225个,其中,立行立改120个,签订整改承诺书104个,立案处罚问题1个。下一步,继续开展“一次清·大帮扶”行动,组建业务技术骨干队伍,结合省厅、市局推送、信访举报、在线监测超标等问题核查以及双随机执法检查等日常执法事项开展入企帮扶。
12.针对“乡镇空气质量污染高值问题凸显。”的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需要持续推进)。一是永清县委、县政府召开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会议,组织各乡镇(区、办)认真学习贯彻《河北省城市及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月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廊坊市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和乡(镇)、市主城区街道办、工业聚集区环境空气质量月度排名考核办法(暂行)》新考核办法的新内容和新要求,对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任务进行再部署,针对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乡镇高值削除工作提出了一系列举措,为全面提升县域大气污染协同防控水平奠定了基础。二是印发了永清县《关于乡镇提升削高值能力建设的通知》,督促乡镇政府加大资金投入,配备洒水车、雾炮车和湿扫车等大气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强化乡镇环境治理措施,提升乡镇突发高值应对能力。三是制定印发了《永清县大气污染防治包联帮扶工作方案》,针对高值多发、频发乡镇形成帮扶机制,根据高值指标,逐一对高值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污染源进行摸排,发现问题督导乡镇立即现场整改,对我县10个乡镇站点周边3公里污染源均形成台账,定期由网格长带队进行“回头看”,逐步扩大污染源排查范围,确保乡镇站点周边污染源摸排到位、整改到位,以清晰的底数,应对突发的高值,全面降低乡镇高值发生频次,提升乡镇高值削除能力。四是坚持并完善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坚持24小时指标有人盯、现场有人守,确保乡镇高值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整改、第一时间反馈。通过一系列强力举措,我县乡镇高值削减工作取得实效,2022年10至12月份省大气污染防治指挥中心推送我县乡镇高值问题共804次,其中10月份为499次、11月份为264次、12月份为41次,呈现大幅递减趋势。
13.针对“部分乡镇被中央、部、省交办问题一直较多”的问题。2022年3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共交办永清县群众信访举报案件1件,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销号。2023年2月8日以来生态环境部先后在廊坊开展了第三轮次、第四轮次监督帮扶工作,期间交办我县15个问题,在全市占比靠后。永清县分局将加大对交办问题较多乡镇执法巡查管控力度,对于交办具体问题“举一反三”,根据区域企业特点,有针对性、系统性的进行检查,全方面排查到位,把问题找准,对于职责范围外的问题,及时移交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处理,后期进行跟踪督办,压实执法网格长、中队长责任,切实有效解决辖区内环境问题。
14.针对“个别网格信访发生率频次较高”的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需要持续推进)。永清县分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处理包案机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办理机制”,加大网格责任区域内环境问题排查力度,各网格长对辖区内生态环境领域各类矛盾纠纷、信访积案和环境隐患开展自查,对可能出现的信访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把信访隐患排查纳入到常态化工作当中去,把生态环境信访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降低网格信访发生率。
15.针对“个别乡镇露天焚烧源头管控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调度”的领导机制,将露天禁烧工作作为治理大气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搞好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二是先后多次召开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对露天禁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重点突出,确保露天禁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三是严格落实《河北省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监督管理与问责办法》中的各项要求,对每一起露天焚烧问题逐一进行倒查,切实厘清责任。对恶意焚烧、屡禁不止的人员坚决打击,以“零容忍”的态度全力以赴抓好秸秆禁烧工作,扭转群众“法不责众”思想;四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与监督作用,利用媒体平台发布禁烧通告、发放宣传单页、入户宣传等方式对露天禁烧进行全面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露天禁烧的自觉性。2022年,永清县针对后奕镇和永清镇等火点问题突出乡镇大力整改,在落实好日常火点管控措施的同时,持续加大管控力度,后奕镇和永清镇露天火点问题得到有效控制。2022年,后奕镇属实火点问题为7个,较2021年减少9个;永清镇属实火点问题为9个,较2021年减少8个。
16.针对“未对企业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的问题。永清县分局组织对安装在线监测企业相关责任人和运维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规范企业主体责任并建立长效机制,提高企业自主性,保证超标报警处理及时,及时标记,分析数据超标原因,督导企业及时落实整改,消除隐患。并要求在线监测相关企业引以为戒,切实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生产排污,同时加大对在线监测企业的监管力度,举一反三,把非现场监管执法线索及时办理,及时反馈,杜绝出现超期未办理现象,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7.针对“永清县润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存在问题较多”的问题。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核查并进行整改,要求企业按照问题清单全部整改到位,及时换发排污许可证,运行记录及时存档,规范运行。同时将强化对污水处理厂督导检查,举一反三,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8.针对“个别坑塘整治不彻底,农村黑臭水体存在反弹隐患”的问题。永清县分局立即部署农村黑臭水体存量清零、动态随清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坑塘,积极排查、印发督办通知,督导乡镇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整改。同时在全县范围内举一反三,组织乡镇(园区)进行再排查再整治活动,发现疑似黑臭水体及时上报和治理,确保动态清零。同时县生态环境分局落实执法网格责任,对片区坑塘进行持续核查,发现问题持续督办整改。
19.针对“执法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的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需要持续推进)。一是提升执法能力。加强政治学习,教育引导全体执法人员不断提高站位,开展“会前学法”、“周末大讲堂”等活动,并对执法人员进行便携式手持VOC检测仪、风速仪、噪声检测仪等仪器的培训,开拓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环境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动员全体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学习现代化执法装备,使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科学化、规范化,大力拓展现场执法手段。二是锤炼执法队伍。分局通过现场执法检查培训、开展执法大练兵相关技能培训、邀请省、市执法精英解读相关政策规定等一系列活动来提升大练兵效果。符合执法证考试报名条件人员督促报名,并按期进行考试,新增加2名同志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三是加强执法建设。利用线上平台查问题、看数据、找线索、接举报、接任务、做记录,充分掌握运用智慧平台、分表计电、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等非现场执法手段,推进移动执法系统的使用,不断完善移动执法系统信息库,及时动态更新,加快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20针对“执法装备需进一步升级”的问题。一是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培训,通过大力培养执法人才,提高实战能力。二是积极申请相关经费,合理有序更换补充执法装备。
21.针对“2019年空气质量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问题。2020年到2022年空气质量持续向好。2020年,永清县综合指数为5.39,同比下降7.2%;PM2.5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达到同比下降2.0%的年度目标要求;优良天数为229天,同比增加27天,优良天数比率为62.6%,达到优良天数比率60.0%的年度目标要求;重污染天数为14天,同比减少8天,达到重污染天数持续减少的年度目标要求。2021年,永清县综合指数为4.87,同比下降9.31%;PM2.5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00%,达到同比下降4.0%的年度目标要求;PM10浓度为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75%,达到PM10浓度不高于84微克/立方米的年度目标要求;优良天数为257天,优良天比率为70.6%,达到优良天比率64.2%的年度目标要求。2022年,永清县综合指数为4.38,同比下降10.06%;PM2.5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22%,达到同比下降7.0%的年度目标要求;PM10浓度为6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07%,达到同比下降9.0%的年度目标要求;优良天数255天,优良天比率为69.86%。
22.针对“空气质量主要指标连续两年全市排名靠后”的问题。2022年以来,永清县坚决贯彻省、市、县党委、政府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大各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推进力度,全面提升县域空气质量水平。2022年,永清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年浓度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22%,改善幅度在全市排名第4。PM10年浓度6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07%,改善幅度在全市排名第6。PM2.5和PM10年浓度均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创有监测数据以来最好水平。
23.针对“入河排污口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为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和管理,确保入河排污口稳定达标,制定了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机制。一是开展手工比对监测。进行手工监测,通过连续比对,监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有力保障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二是执行监测数据日报制度。企业每天按时上报四项主要污染物监测数据,执法中队负责督导企业上报情况。三是加强预警研判。根据每天企业日报数据及监控中心监测数据,提前预判,发布预警,由执法中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执法检查,指导帮扶企业进行整改。四是强化督导检查。执法中队每月至少两次帮扶检查,指导帮助企业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对照企业监测台账,对比每日上报数据,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
24.针对“2020年以来永金渠部分河段水质存在隐患较多”的问题。永清县水办组织召开了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调度会,对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廊霸路雨污分流管网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分析研究和安排部暑。要求时代空港集团负责保障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并对沉砂池进行维修,再将污水回抽至应急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立足本职工作,形成合力,不断完善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县城区生活污水综合治理,确保县城区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处理,确保永金渠水质稳定达标。
25.针对“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能稳定运行”的问题。通过规范化、可持续的运行管护机制,确保污水治理设施有序正常运行、水质达标,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农村生态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26.针对“重型柴油车加装控制污染装置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问题。对涉及永清县重型柴油车加装控制污染装置工作,立即安排专人专事,推进重型柴油车加装污染控制装置工作,完成率100%。
27.针对“重点行业工业炉窑改造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永清县重点行业工业炉窑改造的2企业(7台炉窑)进行跟踪帮扶,从多方面、多角度帮扶企业解决在改造中遇到的困难,同时督导企业加快治理进度7台炉窑均在2022年9月份完成改造,完成率100%。
28.针对“撰写工作总结责任心不强”的问题。一是根据所指问题举一反三,查找日常工作中的不足,自我反省,主要是对上级文件要求理解程度不深,对相关工作未能足够重视。二是已重新报送《2021年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和《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三是在今后的的工作中,一定认真研究各项政策文件,精准把控政策要求,全面落实到位,及时归纳总结,坚持严谨的工作作风,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9.针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永金渠问题较多”的问题。永清县水领办加强督查指导,2022年以来共下发督办文件5个,督导县住建局将被污染的水体回抽处理,保障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最大限度的收集处理县城区生活污水,确保永金渠水质稳定达标。
30.针对“永清县分局监控中心药剂管理混乱”的问题。永清分局监控中心已组织人员按照药品、试剂酸碱性、氧化性、还原性、盐类等分类方法进行重新筛分,并存放到不同的储药柜内。有效避免不同性质的药品相互反应情况发生。
31.针对“永清县分局监控中心危险废物贮存存在即将超期的隐患”的问题。永清县分局监控中心已于2022年9月10日完成超期危险废物转运处置工作,危险废物接收单位为廊坊新奥龙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并安排专人对实验室危险废物识别、分类,做好相关记录,确保危险废物按期转移。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32.针对“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环节在谈话内容方面还不够认真”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了民主生活会流程,严格落实了会前准备工作;二是“谈心谈话”内容严格做到“四必谈”要求,既谈工作、又谈思想、既谈自身差距、又提醒对方不足。
33.针对“组织生活会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规范对照检查材料,会前主要负责同志对对照检查材料逐一审阅;二是规范流程,坚持实事求是,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系统总结短板弱项;三是规范组织生活会流程,2022年受处分人员在组织生活会上说明情况。
34.针对“正风肃纪不能把过程和效果相统一”的问题。进一步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范了流程,针对党纪处理决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宣布、通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能力欠缺问题方面
35.针对“党的组织生活质量不够高”的问题。建立健全了党支部考评机制,并按照考评机制严格执行,坚持事实求实,补足短板,查漏补缺,深入开展党组书记讲党课活动,创新举措,丰富学习载体,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履职尽责。结合“三会一课”、领导干部讲党课活动,开展二十大宣讲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引导各级干部把思想和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
36.针对“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单一”的问题。进一步创新了党支部活动形式,积极开展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主题演讲、知识竞赛、志愿服务、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等活动,将党课内容与生态环境工作有机结合,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37.针对“党课教育形式较单一”的问题。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吸引力、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自巡察整改开始以来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员干部讲党课活动,严格对照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党课,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参观学习。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 坚决扛起政治担当。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收场”心态,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提升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 切实巩固整改成果。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进行“回头看”,对整改完成的问题强化督查,巩固成效,确保不反弹。同时,针对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务求在根子上“除病灶”。我们将结合具体工作,特别是体制、机制创新,制订、完善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真正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管理就覆盖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完善就覆盖到哪里”,坚决用制度管人管事、按规矩办事,做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
(三) 突出巡察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下大力气破解长期积累的历史遗留问题和当前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问题。自觉把巡察整改成果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进一步凝神聚力、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全县新生态环境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应。联系方式:电话:0316-6696594。电子邮箱:yqhbbgs@163.com。
中共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分党组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