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环保系统扎实开展 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0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和不良风气反弹回潮,推动全省环保系统作风建设实现新转变新提升新形象,奋力开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新发展新突破新跨越,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根据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冀发〔2017〕34号)、省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全省环保系统扎实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制定如下推进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持续用力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聚焦解决“四风”和作风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注重领导干部示范带动,注重建章立制管长远,注重新老问题一起抓,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层层发动、层层落实,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务实担当、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以“关键少数”的作风转变,带动全省环保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推动生态环境大治理、促进环境质量大改善,切实解决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回应群众关切、增进民生福祉,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把强化“四个意识”贯穿始终。坚定不移维护和捍卫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各级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对党绝对忠诚老实、听党指挥。
2.把坚持问题导向贯穿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环境问题入手,从纠正人民群众最痛恨的“四风”问题改起,眼睛向内找问题、多从自身查原因、联系实际补短板,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把握重点、精准发力,追根溯源、见事见人,把问题查深找准改实。
3.把抓住“关键少数”贯穿始终。坚持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从各级领导干部做起,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带头勤于学习提高、带头查摆问题根源、带头深化整顿整改,带头转变过硬作风,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4.把强化典型引路贯穿始终。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和鲜明的工作导向,对敢于担当、作风优良、成绩突出、群众拥护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宣传表彰,该重用的重用、该提拔的提拔,对敷衍塞责、作风懒散,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严格追责问责,该处分的处分、该撤职的撤职。
5.把联系污染防治实际突出实效贯穿始终。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摆样子、不走过场,在治理大气、水、土壤污染的实际工作中转作风,在深入一线开展环境风险大排查中转作风,在深入基层开展专项督察和执法检查中转作风,在较真碰硬敢于“亮剑”严肃追责问责中转作风,把转变作风的成效体现在污染防治和环境质量改善上,体现在勇于担当、狠抓落实上,体现在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干部选拔任用上,一个节点接着一个节点地抓,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地做,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的改,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作风整治的满意度和生态环境改善的获得感。
6.把注重建章立制贯穿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专项整治的全过程,对带有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剖析研判,用制度进行规范约束,不断织密扎紧作风建设制度的笼子,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
二、整治重点
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与反复性,牢固树立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行动自觉,以等不起的危机感、慢不得的紧迫感、坐不住的责任感,聚焦“四风”和不思进取、不接地气、不敢担当、不抓落实等突出问题,深入查摆、深入剖析、强力整改以下十个方面的问题。
(一)在忠诚担当方面存在的问题。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虚多实少;说一套做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台上台下两个样、人前人后两个样;在环境监管和监察执法、行政审批中,遇事没原则,态度不鲜明,政策不把关,当老好人、怕得罪人。
(二)在调查研究方面存在的问题。不经常性地深入基础、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开展环境风险大排查、大整治流于形式、敷衍塞责,走过场,作表面文章;即使有调研,但提前踩点、彩排、搞“培训”,像打造旅游线路一样打造“经典调研线路”“经典调研点,“现场”成了“秀场”,调研成了“走秀”;看成绩多、看亮点多,看问题少、看难点少;到工作成效好的地方和部门多,到困难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少;走马观花、浮在表层多,扑下身子、解剖麻雀少;好面子讲排场,陪同人员过多或搞隐性陪同。
(三)在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问题。办法不多、服务不优,主动性不强;“门好进、脸好看”了,但事依然难办;集中审批“前店后厂”,依然层层过关;承诺成“摆设”,“备案”成“审批”,“管卡压”变成“推绕拖”,“明卡”变“暗卡”;便民服务电话、“12369”举报电话“有名无实”,长期无人接,接了不办事;领导信箱、网上窗口形同虚设,有栏目没服务,有公开没内容;行政服务大厅管理不正规,工作人员上网玩手机,服务不热情。
(四)在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污染防治方面,工作不深入、不扎实、不接地气、应付了事;在环境治理方面,“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堆砌盆景、搞形象工程,显眼地方光光鲜鲜、背静地方破破烂烂;在项目审批方面,不及时不到位,经手人员吃拿卡要,向群众伸黑手、讲条件,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对项目投资、项目建设“注水”包装、夸大效果,虚报数据。
(五)在文风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会议文件过多,一些会议重复开、层层开、交叉开,会议规模大、时间长、效率低,参会人员多;制定文件照搬照转、抄袭拼凑,空话套话多,真材实料少,针对性指导性不强;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批转代替落实。
(六)在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重大决策工作站位低、大局意识差,改革创新意识不强,习惯于用老经验、老办法解决新问题,惯性思维、传统思维、直线思维作怪,不能提高政治站位,以改革思维、创新思维抓决策部署、推动工作;决策不少、落地不多,只重部署、不重效果,行动少、落实差;机遇看得到抓不住、难落地见效少,牢骚多抱怨多、闯劲小真招少;遇有问题往外推、向上报,甚至层层不表态、责任上推下卸;“二传手”多、“主攻手”少,“观察员”多、“敢死队”少;有的问题被转来转去、拖来拖去、长时间解决不了。
(七)在总结成绩方面存在的问题。不重实绩重显绩,不重实效重包装,做功不强唱功好,做得不多说得多;一项工作刚刚开始就一门心思谋划搞总结宣传,“兵马未动、经验已出”;“材料政绩”“预期政绩”问题突出。
(八)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不作为不担当,“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遇到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重要预警信息,思想不重视、反应不敏感、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得当,出现一些不该出现的“意外”;环境监测数据失真、环境监管能力滞后、环境执法简单粗暴、网格化管理不到位,对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突出问题不积极、不较真、效果差。
(九)在反映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身边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熟视无睹、漠然置之,知情不报、听之任之;说好不说坏,报喜不报忧,反映问题不全面、不客观、不真实;一些突发事件和重大决策报告不及时、处置不得当,一些情况和后果遮遮掩掩、欺上瞒下。
(十)在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上班迟到早退、串岗聊天、干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甚至长期不上班、不履职;目无组织、自以为是,重要事项该请示不请示、该报告不报告,规避组织监督;执行上级决定和组织安排推三阻四,做选择、搞变通,对自己有利的事顶破脑袋往前冲,对自己不利的事想方设法往外推;利己主义思想严重,不收敛不收手,目无法纪、顶风违纪;自我要求不高,廉洁自律不严,不注重小事小节,不注重勤俭节约。
三、主要举措
从现在起到2018年12月31日止,在层层发动、自查自纠、整改提高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筑牢思想根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深刻认识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增强自觉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地抓好作风建设。响应省委号召,深入开展向吕建江同志学习活动,号召全系统党员干部以吕建江同志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和践行“四个意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文明执法、纪律严明、甘于奉献,坚决捍卫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满腔热情倾注工作,赤胆忠心献身事业,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和光荣职责。
(二)全面自查自纠。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省委统一安排部署,按照规定要求严肃认真地开好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对照“四风”问题的十种表现,结合落实省委第十二巡视组“机动式”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和整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建立纠正“四风”和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包括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问题清单要列出问题的表现形式、具体事例、实际危害、根源分析;责任清单要列出问题整改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措施清单要列出问题的整改措施、组织措施、考核措施、激励措施、问责措施、保障措施;结果清单要列出问题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及分阶段、分节点的完成标准、验收标准。各级党组织要对照本方案十个方面的具体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举一反三,逐条逐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并于2018年1月24日前报送省厅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坚持立查立改。对于查摆出来的问题,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抓紧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尽快加以解决。对会议文件多、文件讲话照抄照搬、打造“经典调研线路”、遵守纪律不严格、环保网格化监管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要迅速行动、立即整改,切实把会议文件数量减下来、质量提起来,把规章制度严起来,把监管责任扛起来,坚决纠正“走秀式”调研,提高调研工作实效。对带有普遍性的、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精准发力,务求取得突破。
(四)严格绩效考核。要充分发挥绩效目标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完善各级目标绩效管理制度和干部考评机制,注重利用组织、纪检、审计、测评等方面信息,对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业绩、现实表现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综合考评。推行平时考评制度,以实施重大决策部署、完成重点工作任务、解决突出矛盾问题和平时日常作风表现为考核重点,逐部门逐岗逐人严格进行绩效考核。强化绩效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把考核结果与激励干部结合起来,依据考评结果决定干部的升降去留,奖勤罚懒、赏优罚劣,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把考核结果与监督干部结合起来,树立“考核也是监督”的理念,对考核中发现的结构不合理、运行不理想、群众不认可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咬耳扯袖、限期整改,通过“真考”“真用”把求真务实的导向树起来,把真抓实干的规矩立起来。
(五)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建立纠正“四风”、加强作风相关制度机制,确保专项整顿效果的稳定性和长期性。对查摆发现的带有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逐项进行研究,认真分析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查找制度层面的缺陷,及时对现有制度规定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同时,要及时把专项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建立健全符合新时代新思想新目标新征程要求的制度体系,形成纠正“四风”的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六)严肃执纪问责。要围绕推动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依纪依规严格监督、严肃问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重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涉嫌违纪违规的,要及时依纪依规处理,该调整岗位的调整岗位,该免职的免职,该处分的处分;对影响党的形象、违背党的意志、损害群众利益和“四风”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及领导责任,并做为反面典型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和公开曝光,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形成震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省环保系统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定期研究,持续督导,强力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门力量,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各单位“一把手”是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和厅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人数较多的,要参照省厅的做法,尽快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制定推进方案,组织协调好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和厅属各单位,要将专项整治组织领导机构建立情况、推进方案、联络人姓名(包括:所在单位部门、职务、联系方式)于2018年1月25日前上报省厅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搞好统筹协调。各级党组织要把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真学真用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抓实抓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稳步推进《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深化作风整顿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切实解决“不思进取、不接地气、不敢担当、不抓落实”等突出问题,以优良作风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落实规定动作。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及我省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开展一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逐项查找在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问题,坚持高标准、严细实,进一步研究改进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抓出成效。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好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紧扣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主题,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找“四风”突出问题,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症,逐条查找梳理,深入开展党性分析,做到落细落小、见人见事,防止从抽象到抽象、从原则到原则、空对空。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整改,不断取得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2018年2月中旬前完成。
(四)定期报告工作。各级党组织在每月25日前向省厅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报告本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要简洁明了,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主,主要包括:当月工作情况、基本成效、发现问题、工作建议、反面典型案例、查处情况等。典型案例要体现发生时间、涉及人员、主要问题及问题性质。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全省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通报,每季度向省厅领导小组报告一次工作,各单位对重要情况、重大问题要随时报告。年底,省厅将对各单位全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并在全省通报。
(五)加强舆论引导。要切实把纠正“四风”和加强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作为全年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设立专档专题,推出有深度、有影响的典型材料。要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局域网、微信、信息简报和机关公开栏等平台,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大力宣传环保系统内部的好人好事,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及时反映活动中的好做法、新成效,树立一批、表彰一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先进典型,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提高环保部门的执行力、影响力和公信力,提升全省环保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热情服务、严格执法的良好形象。
(六)强化督导检查。省厅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结合全省重点工作任务,紧紧抓住本方案明确的十个方面的普遍性问题,会同纪检部门开展暗访式、跟踪式、体验式督导检查,发挥12369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接收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在厅门户网站上设立“纠四风加强作风建设曝光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并向相关单位交办反馈意见,提出明确的追责问责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采取日常督查、随机抽查、交叉互查、专人盯办、开设举报平台、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务求取得实效。对重视程度不高、工作推动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反面典型,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形成震慑。省厅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市局、厅属各单位推进方案和台账的审核把关,对审核不过关的退回重新修改完善。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把专项整治评价评审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绩效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