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8日 点击数: 1435 次
为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发挥好环境应急处置专家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2021年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206)及《廊坊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廊政办字〔2021〕25号)相关要求,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补充完善我市环境应急处置专家库的工作。
经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推荐,并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后,按规定进行了汇总和筛选,拟定117名同志作为廊坊市环境应急处置专家库入库专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至廊坊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联系电话:2193334(兼传真),邮箱:lfhbyjb2013@126.com。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