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B-lfsthj-bljyta-2020-5198 | 公开责任部门 |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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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20年09月21日 | 关键词 | |
公开目录 | 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对廊坊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27号建议的答复
张春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美丽廊坊提供强有力生态支撑
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各项工作。
一是全面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攻坚挖潜,精准防控、精准治理、精准改善,围绕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结构、用地结构,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秸秆露天焚烧管控、散煤治理、扬尘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工作,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19年我市已提前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全年空气质量达标235天,达标率64.4%,与2015年(185天)相比增加50天;重污染天数为10天,与2015年(52天)相比减少42天,PM2.5平均浓度46μg/m3,与2015年(85μg/m3)相比下降45.88%,综合指数为5.27,与2015年(7.89)相比下降33.21%,我市空气质量达到了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2020年1-6月份,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04,同比下降10.5%;PM2.5浓度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1%;优良天数117天,占比达64.3%。
二是全面打好碧水保卫战,提高水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着力开展市域重点河流、干渠清淤和综合整治工程、湿地生态扩容工程,同时建设并运行32座市级水质自动站和水环境预警与评估分析平台,全面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我市列入“十三五”国家、省考核的断面共7个,分别是泃河三河东大桥、潮白河吴村、潮白河大套桥、北运河土门楼、龙河大王务、大清河台头、子牙河小河闸,2017—2019年劣V类断面比例分别是71.4%、42.8%、14.3%,控制比例连续三年下降,2019年超额完成年度考核任务和“十三五”考核目标;7个国省考核断面中,6个达到或优于地表水V类水体标准;唯一一条城市黑臭水体(市城区八干渠)完成治理任务;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体标准,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均保持稳定,达到国家和省考核要求;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逐年向好,城市水质指数(CWQI)由2016年的21.95下降至2019年的9.57,水环境质量达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2019年度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中,我市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评定结果由2018年合格上升为优秀,提升两个档次。2020年1-6月份,全市6条国省控河流 7 个考核断面中6个达到地表水V类水体标准,劣V类断面比例14.3%,超额完成国家“十三五”劣V类断面控制比例28.6%的考核目标。
三是全面打好净土保卫战,建立健全高效完善的土壤污染风险防控体系。制发了《廊坊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廊坊市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年廊坊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等文件,全面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场采样调查、建设用地风险调查排查、重点企业土壤环境监管和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工作,不断提高土壤污染防控能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以及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同比2013年下降比例预估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二、推进传统行业整治提升,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一是制定扶持政策,支持传统行业提质升级。市工信局陆续出台了《大力支持工业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促进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八项强化措施》(简称“39+8”),分别从融资、减负、创新、转型等多个方面提出了39条、8条具体措施,特别是在支持传统行业转型升级上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的举措,含金量高、操作性强,对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将产生积极影响。市“散乱污”联席办对霸州和香河两个县(市)下发了专项通知,要求两个县(市)抓紧制定各自产业提升标准。两个县(市)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聘请专业团队结合产业现状,制定高质量的产业提升振兴规划。目前两个县均已制定印发了两个集群发展规划和改造提升工作方案。已经筛选出标杆企业15家、改造提升企业47家,完成1家企业改造提升。
二是推进千企转型,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以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关于做好“千企转型”行动2019年重点工作的通知》和《2019年深化推进全市工业转型升级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推进全市工业转型升级所实施的八大重点工程;制定了产业链完善规划。以补链、强链、延链为着眼点,以加速主导产业转型升级为落脚点,组织两个产业集群分别制定了《产业链发展实施方案》;落实企业转型升级计划。指导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组织企业制定转型升级方案,目前两个集群规上工业企业均制定转型升级方案。
三、实施机动车限行,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
一是实施机动车限行。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措施,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2015年下半年开始,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级别,我市开始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2017年年初,启动了与北京、天津同步的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2017年4月10日,启用了新华路(广阳道至解放道)、广阳道(和平路至西昌路)、和平路(北环道至广阳道)公交专用道,有效保障了公交优先出行,一定程度减少了机动车尾气排放。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市公安交警系统采取视频抓拍和路面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违反机动车尾号限行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2020年初以来,全市共查处139413起。
二是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2019年河北省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达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任务为1800辆标准车,全年共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1673辆,折合新能源标准车3963.5辆,完成省下达任务的220%,完成率居全省第四位,超额完成全年新能源汽车推广任务。为贯彻落实《2020年河北省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要点》,研究出台我市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推动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细则,建立任务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同时加强督导考核,对标任务、倒排进度、夯实责任、狠抓落实。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新增或更新的公交、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0%。
四、优选绿化树种,提升绿化品质
为加快提升造林绿化工程,实现与京津和雄安新区生态规划一张图、生态建设一盘棋和生态保护一张网,针对造林绿化工程方面,我市以优选绿化树种,调整现有林树种结构为主要内容,在京雄高铁两侧、京津雄边界等重点区域、城市建成区、高速公路主要出入口等重点部位,高速、高铁、市级以上河流、干渠等重要廊道,森林公园、郊野公园、湿地公园等重要公园、节点,精准选定老、弱、病、残林(树),景差林(树)、成熟过熟林(树)以及不适宜树种,通过间伐、轮伐、移植、补植、更新等技术措施,进行精准改造,提升绿化品质和景观效果。2020年省下达我市造林任务为18万亩,市下达造林任务为19万亩。截至目前,我市共完成造林19.53万亩,占省下达全年任务的108.5%,占市下达全年任务的102.8%。实现了全年任务超额完成。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生态文明意识
一是强化宣传培训,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地生效。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立足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定位,创新方式和载体,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廊坊落地生效。深入宣传全市落实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重大国家战略实施、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各项举措。加强培训研讨,建立人员培训管理系统,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一强大思想武器,进一步扩大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建设生态文明的政治共识、思想共识和行动共识,积极营造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廊坊的良好氛围。
二是落实制度,规范优化新闻发布。进一步落实新闻发布制度,紧盯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政策发布、重点时间节点、重要工作进展,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专家解读会等,及时通报重点工作、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扩大群众知情权。
三是突出抓好典型宣传,传递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用典型引路,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一线行,讲好污染防治攻坚故事”系列宣传报道,充分挖掘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涌现出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典型案例,聚焦一线,着眼细节,宣传生态环境系统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先进典型。重点做好先进人物和先进企业的典型宣传报道工作,采取专题采访、伴随式报道、节目访谈、预约稿件等形式开展宣传,充分发挥带动效应、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四是围绕重要举措重大成果,做好主题网络传播。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和三年行动成果,把官方网站、政务微信、微博作为关键时刻发出声音的重要渠道,按照“内容为王、用户至上”的新媒体传播规律,加强策划、精选主题,通过开展专题栏目(话题)、开展专题网络互动活动等形式,增强重大主题宣传教育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是开展相关主题志愿服务宣传活动。围绕“3.5雷锋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2世界地球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国际环境日”和“7.2低碳日”等节日积极开展一系列相关主题志愿服务宣传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注环境质量、参与支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17日
领导签发:彭建辉
联系人及电话:张文杰 2191499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