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9日 点击数: 23086 次有效性: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19年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报告
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廊政办字﹝2019﹞35号)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各相关科室按照文件要求,对我局负责起草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对照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标准,经集体讨论研究,我局无拟宣布失效、废止、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拟保留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
特此报告。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8月19日
附件1
拟保留的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登记表
部门名称(公章):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印发日期 | 有效期 | 是否已延期 |
1 |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重点河流水质达标方案的通知 | 廊政办〔2016〕76号 | 2016年12月25日 | 有效期至“十三五”规划结束(即2020年底) | 否 |
(共建议保留文件1件)
附件2
拟废止的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登记表
部门名称(公章):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序号 | 文件名称 | 废止理由 | 废止情形 |
无 | |||
附件3
拟修改的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登记表
部门名称(公章):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修改内容 | 修改理由 | 修改情形 |
无 | |||||
附件4
拟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登记表
部门名称(公章):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失效理由 |
无 | |||
附件5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登记表
部门名称(公章):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修改、废止或者保留情况 |
1 |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重点河流水质达标方案的通知 | 廊政办〔2016〕76号 | 保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