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B-lfsthj-bljyta-2019-4285 | 公开责任部门 |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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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19年10月10日 | 关键词 | |
公开目录 | 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对政协廊坊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1005号提案的答复
王文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奠定环境承载基础,拓宽高端产业发展空间”的提案已收悉,经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您提出的“固废产量增,历史存量多,减量任务重”方面。为切实加强市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减少扬尘污染,以实现我市渣土运输长效管理为目标,以“狠抓源头、管控全程、严惩重罚”为工作方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强化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手段、不断细化和深入道路扬尘综合治理工作。
(一)狠抓污染源头治理。
对市区内渣土车辆情况进行摸排,全面掌握渣土企业数量、规模、名称,掌握车辆密闭装置和卫星定位系统安装情况,建立渣土运输企业、运输车管理档案,做到“一企一车一档”,运输渣土、建筑垃圾车辆实行统一标准,密闭化运输,必须安装GPS车载终端设备,避免发生道路扬尘、泄露和遗撒;同时要求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不得将渣土运输交由无运输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在建工地不得使用未安装密闭装置和卫星定位系统的渣土运输车辆。
(二)强化运输审批管理。
要求建设单位必须与具备资质的运输企业签订清运协议,在承运项目取得行政审批局批准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后,向我局进行备案申请,我局对申请车辆、运输路线等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由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具《渣土运输通行证》,方可上路行驶,同时将渣土车辆运输信息上传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渣土运输监管平台。
(三)严控渣土运输管理。
坚持执法不松懈,实行错时上岗,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加大对重点路段和建筑工地的巡查,严厉查处违规渣土运输车辆,及时纠正违规运输行为;通过增加巡查频次、巡查精细化,进一步强化执法力度,根据渣土车行驶的规律和特点,要求执法队员们认真摸排登记,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巡查无死角;严惩重罚,保持高压态势,对渣土车违规运输的行为坚决进行立案处罚,并处罚到位。
二、针对您提出的“危废种类多,限制作用大,处理手段缺”方面。我市所辖区域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就近处置原则,以廊坊市域为主,省内周边城市为辅,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妥善处置,省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置能力不能满足本辖区危险废物产生处理需求的,向河北省生态环境厅递交申请,进行跨省转出处置。
(一)全市危险废物产生现状
2018年,全市共产生危险废物46.23万吨,上年度期末库存量3万吨,自行利用处置量44万吨,转移处置量4.67万吨,本年库存量0.56万吨。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登记数据可知,2018年我市共产生26大类工业源危险废物,其中HW34废酸的产生量最大,其总量约为417701.6吨,占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90.25%;其次依次为HW17表面处理废物、HW49其他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2染料、涂料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21含铬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以上10大类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共占廊坊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99.96%。由此可见,我市的危险废物产生源数量多、类别分布广泛,但主要危险废物类别的分布却十分集中。
2018年我市跨省移出危险废物种类主要为锥玻璃(HW49)、表面处理污泥(HW17)、荧光粉(HW49),主要为废旧家电拆解企业拆解产物和经营单位物化处置污泥。2018年我市跨市总移出量2.48万吨,移出前5大类为HW34、HW17、HW08、HW49、HW18,其中主要为废酸、表面处理污泥、废包装桶等我市处理能力欠缺的种类。
(二)危废处置能力情况
目前,我市危险废物经营持证单位共10家,共有3家综合处置类经营单位,其余均为专项处置利用企业。核准经营规模共24.8911万吨/年,涉及处置危险废物类别达23大类,而廊坊市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有26种,其中HW03、HW18、HW23、HW31、HW32、HW39、HW42、HW48在廊坊市没有处置能力,其中仅HW18(焚烧处置残渣)产生量较大。
我市利用处置危废种类主要包括废催化剂、废电路板、废酸和废包装桶,其中废催化剂和废电路板处置能力较大,完全能够满足本市区域内处置要求。随着“雷霆2018”专项行动的开展,我市废酸处置缺口已得到基本满足。
1.全面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全面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频次和执法力度,从省级层面加强宣传培训,选取部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纳入环评、清洁生产审核等工作,推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法人责任制。强化生产过程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建立与产废环节相衔接的管理台账制度,进一步落实管理计划、规范贮存等要求。推进危险废物网上申报登记,加强重点产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申报数据审核,提高申报数据的准确性。
2.加强危险废物源头分类管理
加强对产废单位危险废物分类工作的指导,鼓励“环保管家”类第三方机构为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种类识别、收集、贮存和利用处置及数据申报登记;建立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回收体系,适时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和与处置中心试点。借助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规范企业编制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危险废物分类处置方案,按照危险废物理化性质、危险特性和后续处置需求,规范危险废物分类包装、标识、贮存、预处理和利用处置。
加强钢铁压延、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金属制品业酸再利用处置设施管理,鼓励建设污泥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并配套建设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体系,建立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按规定实施信息公开。严控企业利用废酸生产化肥和净水剂,特别是含有机物或重金属的废酸,防止其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鼓励企业配套建设污泥干化、废乳化液循环利用等危废减量化设施,适时开展集团内、园区内企业自建利用处置设施处置能力共享试点。
4.提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本着“自我消纳为主、区域协同为辅”的原则,鼓励采用先进技术装备、投资规模较大、利用处置种类较多的项目,根据我市危废处置能力现状,结合十三五规划项目情况,重点推进各类污泥、焚烧残渣、废包装桶(200L)、废机油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和焚烧类处置项目建设,同时可联合唐山等地钢铁企业开展铁质废包装桶综合利用项目。
5.继续加大危险废物执法监管力度
建立重点产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名单并动态更新,同时列入日常重点监管源。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为主要抓手,排查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规定整改期限。加强和规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行业专项整治,督促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单位提升入厂分析和工况监控水平。充分利用社会监督力量,向主要媒体公布督查、专项行动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挂牌督办情况,推动政府和社会共管共治。
三、针对您提出的“生活垃圾乱,回收利用少,监管力量弱”方面。近年来,廊坊市把垃圾治理问题作为深度推进生态修复的重点内容,结合大气污染防治、文明城市创建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通过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增加投入、完善机制等各项举措,广泛开展“百日攻坚”、爱国卫生运动、农村卫生环境综合整治等系列行动,推动城乡面貌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充分认可。
(一)垃圾分类工作
1.城镇垃圾分类情况
(1)试点实行垃圾分类。一是2019年市环卫局初步拟定两个物业小区作为试点,已与小区物业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待试点实施资金到位后,计划投放分类果皮箱、印制垃圾分类宣传品,进行广泛宣传引导,让小区居民参与其中,树立观念、培养习惯;二是对于大件儿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可回收物、进行分类,达到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2)静脉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为提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水平,奠定城市垃圾分类工作基础。自2018年起,市环卫局在安次区东沽港镇得胜口开展廊坊静脉产业园项目建设工作。项目建设分为三个子项:一是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该项目为政府财政投资的EPC方式建设;二是餐厨和粪便协同处置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三是医疗废弃物处置项目。该项目根据原特许经营协议由原企业重新建设并签订补充协议后继续经营。目前,静脉产业基地已完成选址及地上物补偿工作,计划2019年12月底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通过静脉产业把传统的“资源一产品—废弃物”的线性经济模式,改造为“资源一产品—再生资源”闭环经济模式,实现生活垃圾变废为宝、循环利用。
2.农村垃圾分类工作
香河县、永清县、文安县作为省定示范县,现有38个村街(香河县15个、永清县5个、文安县18个)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河市、大厂县、廊坊开发区、安次区、霸州市、大城县84个村街(三河市36个、大厂县5个、廊坊开发区1个、安次区3个、霸州市33个、大城县6个)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为推动我市三个示范县垃圾治理工作,市住建局于今年3月21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示范县垃圾治理工作的函》,要求示范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抓紧部署推进垃圾治理工作,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市住建局制定印发了《2019年严格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考评表》细化量化任务目标,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为主导,积极引导源头减量,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二)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
1.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中,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详细的要求和指示。目前,我市现已形成了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建设局配合的工作机制,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方法,逐步推广实施。
2.目前,廊坊市城市垃圾处置设施均按照混合垃圾设置,不具备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功能和能力。如实施垃圾分类工作,需要重新配备分类运输车、升级改造中转站、增设分类垃圾末端处理的设施、场地。同时,还要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由市政府主导,增加财政的支持和投入,多部门共同参与,共同制定配套政策,并调整管理体制。
3.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推进,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协作,单纯依靠政府财政补贴,很难支撑垃圾分类过程中的大量人力、物力投入。解决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过程中的资金困难和技术支撑问题,应采取多元化投资模式,按照产业化、市场化原则,撬动社会资金,鼓励社会各界企业与政府合作。
(三)工作措施
1.按照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计划选取大型社区作为市级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示范点,邀请行业专家指导实施或借鉴其它先进省市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经验,细化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将整个环节充分串联起来,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大数据技术,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2.加强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联合宣传部、文明办等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明确分类细则,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回收利用,从根本上减控未分类垃圾随意倾倒的行为。
3.加大新技术、新模式的引进力度。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等方式,不断搜集各先进城市垃圾分类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探索和解决垃圾分类收集技术问题,有序的开展垃圾分类、运输、处理相关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4.加快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工作。在给香河、永清、文安三个省定示范县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示范县垃圾治理工作的函》(廊建函字〔2019〕23号)的基础上,继续加强跟踪督导,推进三个示范县加快农村垃圾分类工作,力争年底实现垃圾分类全县域推广。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19日
签发领导:赵尔仓
联系人及电话:付振来 0316—2126116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