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1日 点击数: 6299 次
行政处罚直接做出的处罚决定信息公开
被处罚者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执行情况 |
盼盼廊坊门业有限公司 | 1、涉嫌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废气等有害气体。 2、涉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采取“三防”措施,露天堆放。 3、涉嫌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使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廊坊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八项,《廊坊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第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三条、第五十六条。 | 1、涉嫌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废气等有害气体,处以罚款贰万元整; 2、涉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采取“三防”措施,露天堆放,处以罚款叁万零伍仟元整。 3、涉嫌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使用,处以罚款柒万元整。
| 已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