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0日 点击数: 7190 次有效性:
依据河北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河北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站于单月对廊坊市市区地下水进行了水质监测。
廊坊市市区地下水水质监测设立了9个监测点位,后由于城中村改造、企业搬迁等原因,地下水井不断关闭,到2017年3月仅剩2眼,为省水文队(井深360米)和市水站(井深427米)监测井。本月因省水文队水泵损坏,未取得水样。
本月对市水站一个测点的地下水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所测24项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标准。其中氨氮、总大肠菌群、挥发酚、亚硝酸盐、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氰化物、汞、镉、硒、六价铬均未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