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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国能热电二期220千伏送出工程等四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4)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8日 点击数: 10482 次有效性: 有效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528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528-63(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16-2027296

通讯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200号

邮编:0650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1

廊坊国能热电二期220千伏送出工程

廊环辐【2024】6号

2

廊坊尖塔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

廊环辐【2024】7号

3

廊坊李庄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廊环辐【2024】8号

4

廊坊西官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廊环辐【202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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