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2年05月30日 点击数: 18350 次有效性: 有效
廊坊市生态环境系统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
稳住经济大盘的八项措施
为贯彻落实5月25日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七届市委2022年第16次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市委关于开展“真抓实干转作风、加快廊坊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要求和省厅《生态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稳住经济大盘的若干措施》的工作安排,现就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稳住经济大盘制定如下八项措施。
一、实施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制度
一般性激励政策:对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在生态环境绩效晋级评价过程中,如部分环保指标暂未达到晋级标准,可先按高一级别实施绩效管理,半年内环保指标达标后正式晋级。
重点激励政策:对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以上的企业,在生态环境绩效晋级评价过程中,如部分环保指标暂未达到晋级标准,可先按高一级别实施绩效管理,一年内环保指标达标后正式晋级。
二、实施“零罚款”生态环境执法
今年二、三季度,生态环境执法采取告知提醒、整改承诺帮扶方式,除恶意违法情况外,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不得采取罚款方式进行处理,做到轻微不罚、首次不罚、非故意不罚。
实施“三个禁用”管控措施
今年二、三季度,除恶意违法和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情况外,各地污染管控措施禁用限产、停产、停工手段,在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正常施工前提下开展问题整改。
开展“环评服务百日攻坚”
各类园区和项目实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并联审批。
对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廊坊)的环评审批工作开展“一对一”下沉帮扶指导,帮助基层解难题、提效率、优服务。
对公路、铁路、水利发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小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再将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
开展环保服务“两进三送”和企业问题“一次清·大帮扶”活动
组建高水平生态环境专家和业务技术骨干队伍,常态化深入企业和基层一线,送法律、送政策、送技术,对全市污染源动态数据库中重点排污企业开展面对面指导、精准帮扶,帮助企业把问题找准、找全,帮助企业出措施、想办法,破解企业污染治理难题。对帮扶活动中发现的环境问题不做笔录、不罚款,能立行立改的现场指导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签订整改承诺单。同时,对生态环境之外的问题,一并带回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帮助协调解决,切实做到去一次企业,就尽全力把企业问题“一次清”,尽可能减少去企业的次数。
六、积极争取国、省政策支持项目和资金
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全面了解国家和省对口支持的项目和资金政策。同时,深入调研掌握全市生态环境治理、生态环境修复和企业环境治理具体项目的筹划情况,积极指导各县(市、区)谋划的重点治理项目和企业环境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提升项目尽快达到国家政策支持的条件,尽早进入国家和省项目储备库,争取更多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投入我市生态环境治理提升项目工程,为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夯实基础。
七、大力引导发展环保产业
充分把握廊坊区位优势,引导帮助全市环保设备制造、环境服务、环境监测等类型环保企业加强与京津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的合作交流,吸收、聘请京津环保专业高端人才,引进先进技术,提高自身能力水平。鼓励企业之间资源整合,扩展业务渠道,推动产业升级,增强产业整体竞争力。力争年度全市环保企业超过100家,产值超过60亿元。
八、深化排污权政府储备和交易改革
进一步完善全市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统筹机制,对符合回购、回储条件的排污权指标,做到应收尽收、应储尽储,为全市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留足充裕的总量指标。启动排污权市场化交易,促进排污权要素市场化合理流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要素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