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6日 点击数: 4103 次有效性:
关于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跨省转出危险废物的受理公示
根据《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冀环土函[2018]248号)及《廊坊市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工作程序》(廊环办发[2018]140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产生的300吨废稀释剂(HW06,900-404-06)、500吨废异丙醇(HW06,900-402-06)、4000吨废剥离液(HW06,900-404-06)、1000吨N-甲基吡咯烷酮废液(HW06,900-404-06)转移至陕西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进行反馈。公示期为自受理公示之日起5日。
联系方式: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0316-2033166(兼传真)
电子邮箱:lfhbgh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