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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对政协廊坊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025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AB-lfsthj-bljyta-2022-10131 公开责任部门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2022年07月15日 关键词
公开目录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文号字[2022]4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对政协廊坊市第八委员会

第二会议1025提案答复

 

张克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环保工作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优化营商环境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市委、市政府有效应对我市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激活市场活力、增强投资吸引力的关键一招。为此,我局结合自身职责,多措并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一、优化环评及排污许可管理,提升环保服务效能

一是主动对接发改、工信等项目主管部门,建立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台账,提前介入,主动指导。全面做好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同时加强环评机构监管,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

二是对照部、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事项通告,我局发布了关于《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公告,将廊坊市非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进行划分,进一步下放环评审批权限,切实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效能。

三是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程序,全力推进使用生态环境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审批系统”(涉密项目除外),全面推进网上受理,对符合环评审批条件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采取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等措施,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实现“不见面”审批。

四是开展“环评服务百日攻坚”。对省级及以上园区和入区项目实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并联审批。对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廊坊)的环评审批工作开展“一对一”下沉帮扶指导,帮助基层解难题、提效率、优服务。对公路、铁路、水利发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小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再将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前提条件。

二、制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提供专项资金支持

结合部、省要求,制定《廊坊市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分配方案》,主要用于生态环境能力建设、砖瓦窑超低排放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等三部分内容,共包含24个项目,拟分配资金总额3852万元。其中,拟分配砖瓦窑超低排放改造资金652.64万元,拟分配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资金1255.36万元。

拟支持永清县鑫澜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砖瓦窑深度治理项目176.64万元、大城县喆睿砖瓦窑深度治理技术改造项目296万元、大城县鑫磊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砖瓦窑深度治理技术改造项目180万元。

拟对廊坊绿友包装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廊坊碧海舟涂料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项目等18个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项目,支持资金共计1255.36万元。其中,拟支持广阳区130万元、廊坊开发区177万元、固安县162万元、永清县136.36万元、文安县550万元、大城县100万元。

同时,深入调研掌握全市生态环境治理、生态环境修复和企业环境治理具体项目的筹划情况,积极指导各县(市、区)谋划的重点治理项目和企业环境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提升项目尽快达到国家政策支持的条件,尽早进入国家和省项目储备库,争取更多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投入我市生态环境治理提升项目工程,为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夯实基础。

三、实行五步执法新模式,精准强化污染防控

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以新的行动方式强力展开执法检查,充分利用空气质量管控、分表计电、在线监测、高架源视频监控等监控监管平台锁定的污染源信息和各级通报问题及群众举报的污染问题为导向,通过综合研判高污染值、超标超限值信息,在精准锁源的基础上,及时安排网格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核实污染问题,实现迅速控制污染源的目的。

此项以实现精准执法为目标的执法检查方式,可概括为“五步执法模式”,即研判锁源、靶向执法、督办整改、结果反馈、立案曝光

实施“五步执法模式”,提升了精准执法的工作效能,避免了环境执法的盲目性,克服了环境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刀切”等问题,落实了对污染治理优秀企业不打扰、免打扰相关要求。

四、开展环保服务“两进三送”和企业问题“一次清•大帮扶”活动,助力企业解决难题

组建高水平生态环境专家和业务技术骨干队伍,常态化深入企业和基层一线,送法律、送政策、送技术,对全市8596家污染源动态库企业逐一开展帮扶,制定入企帮扶表,由生态环境部门填报帮扶措施,由企业填写帮扶诉求,帮助企业把问题找准,破解企业污染治理难题。对帮扶活动中发现的环境问题能立行立改的问题现场指导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签订整改承诺书,对恶意违法的进行立案处罚,对涉及到其他部门的将问题带回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切实做到去一次企业,就尽全力把企业问题“一次清”,尽可能减少去企业的次数。截至目前,累计发现企业问题1346个,其中立行立改问题883个,签订整改承诺问题445个,立案处罚问题18个

五、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改革,提升生态治理现代化水平

我局根据省厅《关于非现场监管执法改革的意见》,起草了《关于非现场监管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该《方案》坚持“362”改革思路,全面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改革,即:推进执行省厅“三个标准”(污染源排放和控制标准、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安装标准、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数据质量控制标准),建立“六项制度”(全天候问题处理制度、远程执法制度、入企检查管理制度、企业申诉审核制度、企业承诺制度、量化积分考核制度),搭建“两个平台”(智慧环保管理平台、智慧环保执法平台)。在省级顶层设计框架下,组织市县协同推进,部门协调联动,强化科技支撑,完善制度机制,扎实推动非现场监管执法改革取得显著成果。

六、实施“零罚款”生态环境执法,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今年二、三季度,生态环境执法采取告知提醒、整改承诺帮扶方式,除恶意违法情况外,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不得采取罚款方式进行处理,做到轻微不罚、首次不罚、非故意不罚,各地污染管控措施禁用限产、停产、停工手段,在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正常施工前提下开展问题整改。

自营商环境构建的工作提出以来,我局坚持从自身出发,夯实基础、探索求新。向外,我们不断学习其他城市区域的优秀举措和思想认识、鼓励群众和企业提建议谈想法;向内,我们针对廊坊地区独有的地域特点量体裁衣制定方案和政策,从细节着手,切实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站位大局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言、献策和关心、支持!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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