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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领导高度重视 市大气办强力协调 市直三部门合力严处一起 违法违规施工问题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2日 点击数: 10685 次有效性:

5月9日21时许,市大气办工作人员在市区检查时接到群众举报,在安次辖区发现一工地违规实施土方作业,无抑尘措施。经现场查证,隶属于石榴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廊坊市中投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狮子城玉兰湾”,正在实施建筑垃圾清运,无抑尘措施,且渣土运输车辆带泥土上路,无人制止。后经交警支队查证,该工地渣土运输车属违反交管部门规定时间进行运输。市大气办在掌握情况后立即召集安次区、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工程方召开约谈现场会。

为落实市领导对近期大气治理工作的指示要求,在对我市未来几天大气质量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对近期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后,市大气办进一步加大巡查打违力度,有针对性地对3个重点片区进行24小时不间断轮查;对长期存在的工地扬尘问题、涉VOCs排放企业问题、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问题、渣土车问题等顽疾彻查深挖,盯住重点部位,盯紧重点问题,盯死反面典型,采取3组盯市区,1组盯永清、固安两县,24小时不间断抓反面典型,严厉惩处违排问题等措施,确保5月“退十”。

市大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具体工作中,市大气办强化对建设工地的督查。对部门落实责任情况进行考核。对一周内同一工地发现两次以上问题的,市建设局会同市双联办,采用抓了现形立即就地召开约谈现场会的办法,对问题工地进行现场曝光惩处。严格落实驻场员制度。对巡查发现没有驻场员的工地要立即停工。驻场员要切实负起对工地的监管责任,对发现问题的工地,首先追究驻场员责任,并对派人单位直接领导通报批评。对工地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问题严查严管。发现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问题的,立即对使用方工地实施停工处理、媒体曝光。对屡教不改的由市建设局责令其退出廊坊建设市场。对涉VOCs排放企业进行严格检查。对不安装、不正常使用治理设施和公然偷排偷放的企业,依法严处,媒体曝光,列入停产整治“灰名单”或依法取缔“黑名单”。

记者见证,从5月9日发现问题到10日下午,市大气办按市政府领导要求,2次召开协调会落实处罚。市建设局5月9日事发当晚就采取行动,态度坚决,执法严格。市建设局处理结果为:经该局人员现场实地核实,此地块为狮子城百合园工地外闲置土地,当时情况为中投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清运存量垃圾,该公司尚未取得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为督促中投置地房地产开发公司做好扬尘治理工作,当场责令该公司停止清运,并封停所有该公司的在建工地,待该地块整改完毕后方可复工。

市交警支队态度坚决,查实严处。于5月11日上午,对当事车辆实施顶格处罚。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处理结果为:通过工作人员立即调取录相,并及时通知所属运输单位负责人,通知当时驾驶人于5月11日到市交警支队进行了依法依规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每辆车处罚100元,对当事司机记3分的处罚。并对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保证按规定运输,遵守规定,服从交警部门管理。涉事运输车队——廊坊市六石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向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承诺:从即日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司车辆的运输管理规定,履行车辆使用审批手续,遵守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安排。

5月11日下午,市综合执法局在谨慎调查情况后,对廊坊市中投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运输渣土的车辆带泥上路的违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处罚金额为人民币30000元整,当事人现已缴纳罚款。

市综合执法局表示,针对此类问题,下一步将加大管控力度,持续对项目工地进行现场督导,要求所有渣土车辆在进入和驶离工地前后都必须保证车身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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