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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之三)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2日 点击数: 9006 次有效性: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编辑  固安县生态环境分局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天不言而四时行,地不语而百物生”。“当人类合理利用、友好保护自然时,自然的回报常常是慷慨的;当人类无序开发、粗暴掠夺自然时,自然的惩罚必然是无情的。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

习近平总书记在这里引用的“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出自《庄子·齐物论》,体现了古代“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哲理思想。而“天不言而四时行,地不语而百物生”则出自唐朝李白的《上安州裴长史书》。这两句的大意是,天地不会说话,但不会影响四时的运行,也不会影响万物的生长。它阐明了一个道理:天地之间万事万物各有其自身的规律,它们各自按照其自身规律去运动,无法逆转,也无法阻止,这就是自然。自然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又一鲜明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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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大成果。人类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要求。历史地看,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古今中外,这方面的事例众多。”

同时指出,“我们中华文明传承五千多年,积淀了丰富的生态智慧。‘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哲理思想,‘劝君莫打三春鸟,儿在巢中望母归’的经典诗句,‘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的治家格言,这些质朴睿智的自然观,至今仍给人以深刻警示和启迪。”

2016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只有尊重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这个道理要铭记于心、落实于行。”

2016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工作时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反复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就是因为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最为基础的条件,是我国持续发展最为重要的基础。”“‘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人类发展活动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否则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这是规律,谁也无法抗拒。”总书记的话语,发人深思,催人警醒。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概括为“十四个坚持”,其中第九条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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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4日,习近平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我们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动员全社会力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建美丽中国,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2020年1月6日,习近平主席在给世界大学气候变化联盟的学生代表回信中指出:“40多年前,我在中国西部黄土高原上的一个小村庄劳动生活多年,当时那个地区的生态环境曾因过度开发而受到严重破坏,老百姓生活也陷于贫困。我从那时起就认识到,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己。”

2020年4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时指出,“我多次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这次疫情防控使我们更加深切地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多的人类活动不断触及自然生态的边界和底线。要为自然守住安全边界和底线,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格局。”

2021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保持战略定力,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2021年8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讲话中指出,“要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成果,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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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冯留建认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指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生共荣的存在状态,是我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认识和理论总结。纵观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人类文明已经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每个文明时期人与自然的关系存在很大差异。人类历史进入工业文明之后,伴随着人类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人类征服自然的能力提升,生态环境日渐恶化,大自然的生态平衡遭受到严重破坏。生态危机使人们深刻认识到,以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为代价来换取经济繁荣发展的道路是行不通的,必须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才能保障人类的持续发展,人类社会才会由此进入生态文明时代。生态文明将是人类继工业文明之后的一种新的文明形态,是人类对传统工业文明进行深刻反思的成果,其根本指向就是解决人的发展与自然环境及资源承载力之间的矛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冯留建还认为,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生态文明理念已经从思想萌芽、社会共识发展到实践探索阶段。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这一重要论述,既明确了中国已经开启生态文明新时代,又明确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是新时代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并将其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这为科学把握、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提供了基本遵循。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在当代中国的最新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人与自然发展规律的重要理论创新,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历史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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