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2日 点击数: 69074 次
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廊坊市第十四轮问题及整改情况清单 | |||||||||||||||
问题清单 | 整改清单 | ||||||||||||||
序号(市) | 编号(部) | 检查时间 | 县区 | 乡镇(街道) | 污染源名称 | 污染源地址 | 问题类型 | 存在问题 | 整改要求 | 完成时限 | 县(前加市) | 函轮 | 查处情况 | 整改情况 | 是否完成整改(完成/未完成) |
1 | HB-201914-060 | 2019年11月6日 | 永清县 | / | 河北桑德万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廊坊市永清县二纬道 | 企业未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 |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发现该企业运输装载使用冀R68995车辆(国 Ⅲ排放标准),未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的要求。 | 责令整改,依法查处,强化管理,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管控要求。 | 2019年12月30日 | 廊坊市永清县 | 36轮(定点帮扶第十四轮) | 已开具律师函 | 目前,由于该车辆不是企业自主车辆,属于个人私有车辆,县生态环境分局已责令该企业进行了整改,取消运输业务,卸货停止运输。 | 是 |
2 | HB-201914-056 | 2019年11月6日 | 大厂回族自治县 | / | 三河和平铝材厂有限公司大厂分公司 | 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福喜路 | 企业未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 |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有国三重型载货车进行货物运输,未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的要求。 | 责令整改,依法查处,强化管理,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管控要求。 | 2019年12月30日 | 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 | 36轮(定点帮扶第十四轮) | 已开具律师函 | 该企业已停止使用检查发现的国三运货汽车,并承诺不再使用国四及以下车辆进行运输。同时,企业方已重新调集两辆国五货车,车牌号分别为京AHM259和京AKE109。 | 是 |
3 | HB-201914-055 | 2019年11月7日 | 霸州市 | 王子庄镇 | 霸州市王庄子海源板厂 | 廊坊市文安县王子庄乡王圪垯村 | 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涂胶工序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生产车间共5台涂胶机均正在运行,但治污设施未开启,其中1台涂胶机未安装治污设施;2.该公司实际有5台涂胶机,但应急管控清单中只上报了2台,上报数量与实际数量不符。 | 依法立案查处,保持治污设施正常使用 | 2019年12月30日 | 廊坊市霸州市 | 36轮(定点帮扶第十四轮) | 已立案,拟处罚4万,正在履行处罚程序。 | 已立案,正在履行法律程序;污染防治设施已恢复正常使用,未安装治污设施的设备已清除。应急减排清单已纠错,与现场一致。 | 是 |
4 | HB-201914-059 | 2019年11月7日 | 文安县 | 左各庄镇 | 文安县哥俩木业有限公司 | 廊坊市文安县左各庄镇南环路 | 企业未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 |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贴面纸工序正在生产,核对相关信息,发现在11月6日该企业使用国三车辆运输商品,未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的要求。 | 责令整改,依法查处,强化管理,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管控要求。 | 2019年12月30日 | 廊坊市文安县 | 36轮(定点帮扶第十四轮) | 已开具律师函 | 左各庄镇政府立行立改,责令该企业停止运输行为,并将该车辆钥匙及行驶证进行暂存,直至本次应急响应结束。下一步,左各庄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辖区内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 是 |
5 | HB-201914-057 | 2019年11月9日 | 大城县 | 留各庄镇 | 大城县通达密封材料有限公司 | 廊坊市大城县留各庄镇留邻居村 | 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聚苯板生产发泡成型工序产生邮寄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光氧净化设施未开启。 | 依法立案查处,保持治污设施正常使用 | 2019年12月30日 | 廊坊市大城县 | 36轮(定点帮扶第十四轮) | 已立案,处罚金12万元 | 环保部督导组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主要问题:1.聚苯板生产发泡成型工序正在生产,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光氧净化设施未开启。现场已视频笔录取证。我县已当场责令该企业开启光氧净化设施,并对其立案查处。整改完成。 | 是 |
6 | HB-201914-058 | 2019年11月9日 | 大城县 | 留各庄镇 | 河北华加斯密封材料有限公司 | 廊坊市大城县留邻居村东南 | 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 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烧焦炭的炉子正在运行,产生二氧化硫、粉尘等废气,经pH试纸检测,两个脱硫塔碱液池内液体pH呈酸性,约为5。 | 依法立案查处,保持治污设施正常使用 | 2019年12月30日 | 廊坊市大城县 | 36轮(定点帮扶第十四轮) | 已立案,处罚金30万元 | 环保部督导组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主要问题:1.烧焦炭的炉子正在运行,产生二氧化硫、粉尘等废气,经pH试纸检测,两个脱硫塔碱液池内液体pH呈酸性,约为5,已拍视频取证,并做笔录。经我县执法人员现场pH试纸检测,现该企业两个脱硫塔碱液池内液体pH呈中性,已恢复正常值。同时,我县已对该企业立案查处。整改完成。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