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9日 点击数: 10866 次有效性:
4月18日,有关媒体对我市大城县出现渗坑污染问题进行了曝光,对此市环保局高度重视,连夜召开紧急会议,立即安排环境监察、监测人员赶赴现场,配合当地政府排查污染原因,对污染水体水质及底泥进行采样监测。经排查,媒体曝光渗坑位于大城县南赵扶镇,为原砖厂和化肥厂旧址,常年雨水积存形成渗坑,污染来源于违法分子倾倒废酸。2013年5月28日,大城县公安局已对该恶意倾倒行为进行立案,将犯罪嫌疑人抓获。为改善渗坑水环境质量,自2014年起,大城县政府投入资金委托第三方对渗坑进行整治,由于第三方公司整治措施不到位,导致目前水质仍未达标。2017年,大城县政府拟再投入3800万元,对渗坑实施彻底整治。
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市环保局立即发出紧急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渗坑专项排查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对辖区内河道及水坑、水井、池塘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水质进行采样监测,建立渗坑档案,实行台账管理,纳入环保部门日常监管;对排查出存在工业污染的渗坑,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环境监管责任制,制订渗坑修复方案,明确修复时间、修复标准;对渗坑周边排放污水企业进行详细调查,严厉打击利用渗坑、渗井等排放、倾倒、贮存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排查工作开展不力、环境问题突出、包庇纵容违法企业、隐瞒不报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为彻底消除我市域内渗坑污染问题,确保地下水安全,市环保局将会同公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利用渗坑、渗井倾倒有毒有害物质专项行动,一经发现恶意倾倒行为,立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