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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9日 点击数: 10826 次有效性:

——市大气办解读《廊坊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和河北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切实做好我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日前我市出台了《廊坊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自我加压,进一步强化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采取强有力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降低排放强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次和程度,坚决打好秋冬季蓝天保卫战是全市落实方案的目的和目标。就此项攻坚工作,本报记者日前专访市大气办有关领导,对方案进行了解读。

中央和省决策部署打好蓝天保卫战

记者:秋冬季攻坚方案是怎么出台的?

市大气办:做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打好蓝天保卫战,张高丽副总理出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十次会议,对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进行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协作小组第十次会议精神,相关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切实解决大气污染强化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实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8月31日,环境保护部在北京召开座谈会,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及6个配套方案,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贯彻落实,坚决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环境保护部网站也挂出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6个配套方案中的4个,涉及强化督查、巡查、量化问责和信息公开。

督查内容主要包括“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情况,小锅炉淘汰、改造情况,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工业类治理项目,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其它督查内容等13项。根据《巡查方案》,环境保护部自2017年9月15日至2018年1月4日,派出102 个巡查工作组进驻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的“2+26”所有城市及所属县(市、区),开展为期4个月的日常化巡查工作。

9月11日,为响应中央号召,切实做好我省2017-2018年秋冬季(2017年10月-2018年3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北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记者:廊坊市委、市政府的决心是什么?

市大气办:廊坊市是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1+2”核心城市,责任重大,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不断自我加压,强力落实省“1+18”方案。尤其是面对秋冬季扩散条件较差的不利局面,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进一步强化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采取强有力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降低排放强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次和程度,坚决打好秋冬季“蓝天保卫战”,为我市持续退出倒排“前十”持续加力。

今年以来,我市强力推进全市域散煤“清零”。将气代煤、电代煤作为核心任务,禁煤区内和禁煤区外合计73.2万户同步推进。强力推进“散乱污”企业治理。目前全市排查出的12003家“散乱污”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治,对保留的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或监控设备。强力推进钢铁去产能。我市提前实现了“保1争2”的目标,年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6500多吨,日减少重卡运输车辆3000多辆次。强力推进扬尘烟气管控,严控重型柴油车进城,国Ⅰ国Ⅱ车从9月1日起禁止进入主城区;继续实施公交车免费乘坐。加快我市省重点VOCs企业治理进度,确保2017年10月底前完成省定任务。强力推进露天矿山整治。按要求,我市10月底前完成三河市东部矿区52处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目前,已有22个责任主体灭失矿山完成治理。30个责任主体灭失矿山,现正在加紧施工,确保2017年10月底完成治理任务。强力推进机动车强制报废和新能源车推广。2017年我市机动车报废年任务数为4231辆,截至目前已完成3971辆,完成率93.85%。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发布后,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第一时间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对涉及我市的32项工作任务逐项确定分管市领导和责任部门。结合省印发的《河北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我市秋冬季污染特征,从实际出发,制定了我市更细化、更强力的秋冬季攻坚方案,成立联防联控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协调联动市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发挥专家引路、精准治霾作用,利用大数据、网格微站等手段,第一时间查找治理污染源;建立约谈机制,对工作不落实、工作不力的市直部门、县(市、区)、乡镇街道,一竿子插到底,分层次约谈问责;市委书记、市长继续坚持每周调度、随时过问,全力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攻坚克难 任务艰巨

记者:我市的攻坚任务是什么?

市大气办:重点攻坚任务共有八项:

(一)全力推进“禁煤区”和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

全面完成电代煤、气代煤任务。2017年10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禁煤区内外电代煤、气代煤73.2万户,加快推进冬季调峰储气设施建设,全力保障气源供应。严禁各类散煤销售。全市域取消煤炭销售网点,严禁散煤通过各种渠道流入。加强集中用煤单位煤质监督管理。对火电企业和符合规定的集中供热企业、大型燃煤工业锅炉使用企业,严格落实煤质报检制度,建立用煤台账,确保使用煤炭质量符合我省《工业和民用燃料煤》(DB13/2081-2014)地方标准。实施煤炭运输通行证管理,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错峰运输,无证运煤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廊坊市域,严格控制煤炭消费量。完成2017年省下达的煤炭压减任务。压减的煤炭消费量要实施清单式管理,做到可核查、可统计。自《大气十条》实施以来,未按要求实现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的新建扩建涉煤项目,采暖季实施停产。

(二)全力推进燃煤锅炉治理。

完善燃煤锅炉台账管理制度。确保完成燃煤小锅炉“清零”任务。严格燃煤锅炉淘汰标准。实施燃气燃煤锅炉(设施)提标改造。2017年10月1日起,保留的燃煤锅炉(含生物质锅炉)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未达到超低排放的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电厂)、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燃煤锅炉,依法停产改造。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环保设施的基本配置,包括布袋除尘器或静电除尘器、高效脱硫装置、选择性催化还原(SCR)或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等脱硝装置。全面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同时安装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系统),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

(三)全力推进“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

加快分类处置“散乱污”企业。对“散乱污”企业,按照“先停后治”原则,分类区别处置,2017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集中整治任务。统筹开展“散乱污”企业集群综合整治。列入淘汰取缔的“散乱污”企业,2017年9月底前依法依规取缔;列入升级改造的,按照可持续发展和清洁生产要求,对污染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达到环保要求;对列入环境整治或尚未完成提升改造的,本着“先停后治”的原则,必须立即停产整治,未通过当地政府组织验收的,一律不得生产。

(四)全力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

全面排查无组织排放情况。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状况摸底排查,要求企业及时准确上报存在无组织排放的节点、位置、排放污染物种类、拟采取的治污措施等,对企业上报情况进行核查,2017年9月底前建立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加强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企业,按照无治污设施非法排污,依法予以处罚,实施停产整治,纳入各地冬季错峰生产方案。

(五)全力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

推进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钢铁行业2017年9月1日,石化、铝工业(不含氧化铝)、水泥等行业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地方排放标准严于国家特别排放限值的,按从严标准执行。充分利用超标(异常)数据处理平台,实现对环境违法“精准”打击,促进守法常态。对超标排放企业实施即超即罚,立行立改或停产整治;停产整治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依法由政府责令停业、关闭。

完成重点领域VOCs治理任务。加快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坚决落实企业持证排污制度。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铜铅锌冶炼、石化、农药、原料药制造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把企业持证排污纳入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不按证排污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拒不改正的按日计罚。

(六)全力管控移动源污染排放。

严格货运车辆管理。按照国家、省要求建立对柴油车等高排放货运车辆的全天候、全方位管控网,确保公路货运车辆达标排放,倒逼企业加快提高铁路货运比例,形成绿色物流。强化工程机械污染防治。加快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全市域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加快淘汰高排放的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车辆设备,禁止使用冒黑烟作业机械。以施工工地为重点,每周进行巡查和不定期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定格处罚,并对业主单位依法实施按日计罚。

(七)全力防控面源污染。

严格控制秸秆露天焚烧。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强化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禁烧主体责任,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全面加强扬尘控制管理。强化工程现场管理,2017年9月底前,各类工地全部做到“七个百分之百”。强力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2017年9月底前,完成三河市52处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迹地的修复绿化,减尘抑尘。

(八)全力建设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体系。

加快县(市、区)监测网络建设。2017年10月底前,完成8个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移交,以及三河市、大厂县、香河县、安次区、永清县、固安县、霸州市、文安县、大城县等9个县(市、区)增设13个省控监测点位的相关工作;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90个乡镇小型空气站布设。

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厅要求,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一经发现数据弄虚作假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形势严峻 自我加压

记者:我市面临的考验是什么?

市大气办:秋冬季是重污染天气易发频发季节,也是重点攻坚的关键时期。2017年1-8月,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64μg/m3,同比不降反升14.29%,要达到国家和省下达的年均浓度62μg/m3的目标,今年9-12月,我市PM2.5浓度同比需要下降31.8%,完成年度任务十分艰巨。同时,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秋冬季(2017年10月-2018年3月)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目标,我市PM2.5浓度须同比下降18%以上,重污染天数下降15%以上,面对秋冬季扩散条件较差的不利局面,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作为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1+2”核心城市,我们必须站在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咬定目标不放松,主动自我加压,进一步强化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采取强有力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降低排放强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次和程度,坚决打好秋冬季“蓝天保卫战”。

针对秋冬季的污染特征,我市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弱项,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一是强化秋季治本,加快推进综合治理工程进度,坚决按照时间节点和治理标准,完成“电代煤、气代煤”改造、燃煤锅炉整治、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重点领域VOCs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扬尘综合整治等目标任务。二是强化冬季管控,对钢铁、建材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大宗原材料及产品实施错峰运输,全面加强扬尘控制管理等措施,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切实做好城乡区域协同治理、联防联控。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追责问责。争取全面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大气污染治理目标和任务。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市主城区PM2.5浓度同比下降18%以上,达到78.7μg/m3,重污染天数下降15%以上,减少5天以上。各县(市)都要在完成市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的基础上,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PM2.5浓度同比下降18%以上,重污染天数下降15%以上。

强化监督 确保实效

记者:我市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市大气办:为全面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大气污染治理目标和任务,我市严格落实冬季应急管控措施。坚决巩固综合治理成果。严格防止散煤复烧。杜绝工业源污染反弹。聚焦环境质量改善,加大巡查力度,重点排查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自动监控数据失真情况、环保设施完善及运行情况、工业企业排放超标情况。集中精干力量,组织工作专班,在采暖期对重点排放企业实行驻厂员制度,加强监管。特别针对已经取缔关停的“散乱污”企业和企业集群、燃煤锅炉,开展“回头看”,坚决杜绝死灰复燃,非法生产;对重点行业深度治理、重点领域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强化监督,确保实效。

坚决做好车辆油品管控。严厉查处货车超标排放行为。加强车用油品监督管理。2017年9月1日起,我市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坚决强化扬尘污染防控。严格控制建筑扬尘污染。禁限烟花爆竹燃放。

坚决落实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钢铁铸造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建材行业全面实施错峰生产。大宗物料实施错峰运输。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修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统一预警分级标准。统一各预警级别减排措施和区域应急联动。将区域应急联动措施纳入应急预案,积极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快速有效的运行模式,保障启动区域应急联动时各县(市、区)及时响应、有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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