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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0日

为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和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切实解决廊坊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处置难题。2月7日,廊坊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座谈会,市生态环境局一级调研员赵尔仓主持会议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负责同志对相关工作要点进行提示指导,三河市、香河县、大厂县生态环境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及股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廊坊市合理布局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转运试点,目前,廊坊市(香河)鸿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照相关建设条件和管理要求完成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项目建设,并已投入运营,可以在三河市、香河县、大厂县区域内形成比较完善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小、处置费用高、收集转运困难、管理风险高的问题。

会议强调,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系统要加强对收集试点单位和产废单位的帮扶指导、监督和管理,督促收集试点单位和产废单位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做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同时,廊坊市鸿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要明确专业人员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为产废企业提供“环保管家”式的专业服务,力争收集地域范围内小微企业全覆盖。通过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保障全市危险废物得到及时、规范收集处置,保护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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