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4日
喜报!我县4个集体、7名个人被评为先进
近日,廊坊市委、市政府开展“廊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本次活动严格按照逐级审核推荐、民主择优、集体研究的方式进行,统一征求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意见,并在全市范围内公示,最终由市委、市政府评选出90个先进集体和150名先进个人。其中我县4个集体被授予“廊坊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7名个人被授予“廊坊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廊坊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事务管理局
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镇人民政府
二、先进个人
刘瑞升 市生态环境局大厂回族自治县分局副局长
王海奇 市生态环境局大厂回族自治县分局副主任科员
王丽娜 大厂回族自治县财政局经建股股长
张海朋 大厂回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能源环保股股长
吴 莹 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造林绿化股股长
付文龙 大厂回族自治县住建局质监站科员
刘剑波 大厂回族自治县邵府镇政府副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