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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第一案”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7日

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并对十个典型案例的办案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其中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办结的《河北省三河市某公司超标排放污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作为河北省唯一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典型案例。同时,该案也是廊坊市出台《廊坊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后办结的第一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生态环境部通报下发后,省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总结经验、以厉再战。

“此案例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并得到省政府领导充分肯定,这对我们既是鼓舞更是鞭策,我们将更加努力建立相对完善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对重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做到应立尽立、应赔尽赔。”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负责人表示。


第一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受到表扬


随后,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受到表扬的案例。2018年8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市分局对三河市某污水处理公司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公司2018年第二季度在线监测水污染物浓度日均值超标29天。据此,三河市分局依法责令该公司十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

2019年11月,市生态环境局经调查核实,认为该公司超标排放污水的情况属实,初步确认已对水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害,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鉴定评估。由于该案造成的地表水环境损害已无法监测确认,故采用水污染虚拟治理成本法量化超标排放的污水造成的环境损害数额。鉴定结论表明,该公司污水超标排放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金额为181.19万元。

2019年12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向该公司送达了《廊坊市生态环境局生态损害赔偿建议书》,正式启动磋商程序。经过磋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由该公司以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备的方式进行替代修复,将应缴纳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81.19万元一并用于对污水处理设备的技术改造。

根据赔偿协议,该公司编制了相关修复方案,项目总投资8826.07万元,升级改造完成后,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将由现在的国标一级A标准达到京标B标准,方案通过了专家论证,升级改造工程正在实施。

“该案为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的案件,涉及超标排放污水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同时,这也是廊坊市办结的第一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负责人表示,流动的水体具有一定的自净和自我修复能力,因此污水超标排放类案件经常面临难以查明案发时生态环境损害具体情况的难题。本案中,赔偿权利人在初步确认赔偿义务人已对水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害后,采用了虚拟治理成本法量化损害数额,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益尝试。

不仅如此,本案中赔偿义务人对赔偿权利人提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予以认可,还承诺用远高于赔偿金数额的资金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备,说明在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过程中,企业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有望被激发。


首次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负责人介绍,廊坊市从2018年起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2019年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至今已启动生态损害赔偿案件24件,办结17件。发挥了该项制度的灵活性优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效益。

2021年廊坊市办结案件中较为典型的案例为霸州市一非法排放电镀废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2020年6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分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某村郝某某(化名)经营的电镀厂通过渗坑的方式排放了共40吨左右水污染物,经霸州市监测站检测发现该渗坑所排放废水为含有重金属的危险废物,危险特性为T。该案立即移送霸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经霸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和霸州市人民法院审判,郝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破解“个人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难题,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起生态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办理时赔偿义务人郝某某正在某地监狱服刑,2021年9月18日,在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力协助下该案在某地监狱顺利开庭。该案涉及生态损害赔偿600多万元,目前已过上诉期,判决生效,正在强制执行。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负责人表示,本案是廊坊市首例在监狱开庭的生态损害赔偿诉讼案件,也是首次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该案涉及金额600多万元,且修复工作涉及土壤和地下水,情况较为复杂。案件顺利推进,乃至完成后续的生态环境修复工作,也将为今后办理类似案件提供较强的借鉴作用。


廊坊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018年至今,廊坊市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机制建设,大力开展案例实践活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21年,《廊坊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试行)》的施行,将为廊坊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提供进一步的制度保障,同时有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在廊坊落地实施。

“我们对经过案件线索核查、筛选立案的案件均列为重要案件。”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负责人说,同时优化磋商赔偿程序,对案件线索深挖细查,依法依规确定赔偿义务人,全面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让违法者承担法律责任、付出代价。

此外,还强化修复效果的监督,加强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树牢公众“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对重大案件邀请专家和利益相关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参加生态修复或赔偿磋商,强化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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