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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县生态环境分局圆满完成2020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登记工作

文章来源: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7日

大厂县生态环境分局圆满完成2020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登记工作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排污许可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9号)和《河北省2020年排污许可工作方案》(冀环环评函[2020]127号)要求,2020年9月10日前,须完成91个行业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登记工作,完成排污许可全覆盖。按照省、市最新要求,8月10日前,须完成91个行业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登记工作;7月底总完成率不低于95%,其中发证率不低于95%,登记率100%。7月30日大厂分局提前圆满完成2020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登记工作。

一、扎实推进、精准发力

大厂分局高度重视,统一安排部署,3月30日,在提前圆满完成33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备案工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精准发力,由分局局长亲自指挥,按照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关于91个行业排污许可核发登记工作的总要求,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约谈问题企业,细化工作,全面摸清底数,确保无遗漏企业。与此同时,加大各类媒体政策宣传,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做到对所有企业的全面排查,“一个都不能少”,强力推进91个行业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登记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根据最新分类统计数据,大厂县91个行业核发和登记企业共计664家,其中重点管理类企业3家,简化管理类企业33家,登记管理类628家,截至7月30日,总完成率为100%。

    二、严抓质量,精准发力

    按照生态环境部“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要求,督促企业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一证式”监管制度优势,大厂分局将通过全覆盖的方式对持证的企业进行证后核查,采取现场督导,指导企业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并按要求编制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强化依法依证监管。

    下一步,大厂分局将继续探索“一证式”管理新模式,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精准把握节奏和力度,持续改进方式方法,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发挥排污许可制在固定源管理中的核心基础制度作用,发挥排污许可证的精准管理优势,提高固定源污染治理的靶向性,支撑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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