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9年10月30日
2019年4月我省被生态环境部列为环评与排污许可信息化衔接试点省份,按照《关于开展河北省环评与排污许可信息化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9】81号)要求,2019年6月20号前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含审批局)要全部应用生态环境部“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实现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受理和审批。
按照会议精神,我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系统学习并向局领导申请环保专网,对“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的审批工作进行了衔接和梳理。现已完成网上录入工作,后期已按省厅要求实施网上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