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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环境保护局“四举措”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0日

霸州市环保局按照“科学施治、源头预防、重点治理、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实施四项措施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开展燃煤锅炉“清零”攻坚专项行动,分批次分行业推进淘汰改造全市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加大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奖补力度,确保到2017年底实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零。

二是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积极协调上级环保部门,加快完成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治理企业的验收进度,加大对治理企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同时,对于未能如期完成治理的企业,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关停取缔。

三是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落实重污染企业限产减排等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以钢铁、玻璃行业为重点,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四是加强重点区域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对市区和监测站点周边敏感区域进行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对规模以下小型餐饮行业油烟采取安装高效油烟净化措施进行治理;对建材建工、机械加工、喷漆、印刷等行业小企业和加工作坊进行深度治理或限期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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