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1日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河北万忠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变更的复函
河北万忠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变更的申请及其他相关材料已收悉。依据廊坊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永清县生态环境分局意见及受理公示反馈结果,经研究,复函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编号:E1310232)法人名称由河北桑德万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北万忠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其他内容不变。
二、你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规范化管理,不得超范围、超能力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不得造成二次污染。自觉接受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