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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自然保护区绿盾专项行动工作简报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5日

 

河北省自然保护区大排查及“绿盾”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组对我市自然保护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0171213--15日,河北省环保厅、省国土厅、省林业厅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对我市开展自然保护区大排查及“绿盾”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组由省国土厅海环处处长杨黎军任组长,成员由省环保厅、省林业厅和省地质环境监测院人员组成。

20171214日,省督导检查组在市环保局五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工作汇报会,会议由市环保局赵尔仓副局长主持。省督导检查组组长杨黎军处长通报了此次督导检查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杨处长指出,开展这次督导检查是为切实落实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排查各类环境风险,深入落实省政府“绿盾”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自然保护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廊坊市人民政府机关党委书记高占辉向省督导检查组汇报了廊坊市关于“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介绍我市自然保护区的基本情况;二是廊坊市“绿盾2017”专项行动排查整改和验收情况;三是下一步工作安排;四是我市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及现状;五是建议。三河市、安次区、固安县和文安县主管县长分别汇报了本辖区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整改进展情况。在听取汇报基础上,检查组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并就汇报中的有关问题深入自然保护区现场进行核实并与当地政府进行现场对接。

杨黎军处长代表省督导检查组讲话,对我市自然保护区大排查及“绿盾”专项行动工作给予初步肯定,认为我市在该项工作上有认识、有部署、有行动。针对存在的问题,为我市更好开展下一步工作,省督导检查组向我市提出几点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自然保护区所在地政府是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内专项行动第一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责任,亲自抓,确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效果。

2、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本区域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要开展拉网式排查,分区域分类别全面梳理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开发建设活动,形成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清单。对照清单逐一核查项目位置、所在功能区、设施名称、设施类型、设施规模、建设时间和审批情况等,建立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制度,整改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对自然保护区内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不打折扣、不放水。

3、加快推进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政府关于开展“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督促未完成整治任务的项目抓紧整改,尽快完成整治任务,不存观望态度、不存侥幸心理,防止因问题解决不力被追责问则。

廊坊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三河市、安次区、固安县和文安县主管领导及县(市、区)相关部门参加了汇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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