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0日
关于《廊坊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局起草了《廊坊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8月13日,意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lfhbzfk@126.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廊坊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廊坊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