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1日
廊坊市政府于2018年12月31日24时,全市发布解除橙色预警并终止II级应急响应。
请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及其它成员单位于解除后两日内将本次预警开展情况报市重污染办公室。